引用:
原帖由 凶狠的榴莲 于 2010-11-4 16:21 发表 
你自己说的哦 先尊重别人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 现在又说尊重部分顺序?有点混乱,呵呵。而且有人帮你了是他个人素质高 貌似跟版主职责不是很~~有关系 而且论坛各种版规 发帖方法写的都很清楚 再小白 只要不是智商有问题 ...
在二楼,我没看到有先后顺序问题。即使有,我那个省略号不是白打的,你懂省略号意思么?
虽然我对你先前帖子有些莫名其妙,我还是和你解释了没有顺序这会儿事,当然,那一层虽然貌似对你其实也是说给能看见的人的,这个我估计你不懂。
你提到了个人素质认为那和版主职责无关,那你可能不知道版主首先要求就是奉献和义务!
随便你问哪个斑竹,即使他是混日子的他也不敢告诉你不是!
还有版规,版主如果换了版规可能就会有相应调整,如果换上来的版主是个充满激情又想充满极强又对自己负责版块有自己认识想法的话。
是如果,你懂什么叫假设吧?
而且我可以告诉你不只是假设而且有实例,你有兴趣的话可以翻看建议区所有帖子,肯定会如你愿的。
那么,在这个加入成立的情况的话,你每次进自己熟悉的版块你还会看那些自己自以为已经很了解的版规么?
你不看,那你是小白,如果你天天看每个版块都看,甚至你刷新一次就看次版规……
那样的话,学术上应该是叫做强迫症。
别和我玩文字,银行行长不来了,所以我
称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