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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8-2-23 15:29   只看TA 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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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建岳吁放过陈冠希 将研究是否让他赴内地发展

2月23日 香港大公报消息,扰攘近月的网络淫照事件,主角陈冠希日前终于回港就事件作出交代和道歉;但陈冠希所属的红馆经理人公司老板林建岳日前却未有现身记者会现场,而是到了泰国拜会“白龙王”。昨日回港的林建岳,中午出席香港友好协进会新春团拜酒会时,响应记者就陈冠希道歉一事的追问,认为陈冠希既已承认错误,希望大家给他一个机会。 被问及对陈冠希宣布退出香港娱乐圈有何感想,林建岳表示,尊重他个人的意愿,而且陈真是犯了错误,犯错就应该接受惩罚,既然陈对自己作了这个惩罚,他也表示会接受。林建岳在内地有很多娱乐资源,有媒体分析认为他在宣布退出香港娱乐圈后,可以到内地发展。对于陈冠希日后会否返回内地发展,林建岳说,要待迟一步才与他“倾一倾”,公司方面也要开会研究,一有消息会向外公布。

  至于陈冠希日前的道歉表现如何,林建岳说,报章要批评的已经批评了,他个人觉得其表现有好有坏。被问到会否原谅陈冠希时,林建岳表示,既然陈已经承认自己有错,希望大家能给他一个机会改过。

  另一方面,香港报业公会会长李祖泽昨日亦就淫照事件表示,该些照片内容属于艺人的私生活,是私人的相片,所有人都不应该公开展示,因这涉及保护个人私隐问题。至于他如何看这次事件,他表示,由于警方仍在调查中,外间不应进行太多揣测;他相信警方有能力可搞清事件真相。对于部分报刊刊登经删剪的淫照,他认为违反道德标准。他指出,淫照事件对社会造成了广泛和很坏的影响,不是一句道歉就可以解决一切问题。

  陈冠希住酒店避风头

  至于事件主角陈冠希,昨日搬离港岛豪宅,到中区一间超五星级酒店暂住。所属娱乐公司负责人林建岳称,陈冠希已作出道歉承认知错,希望大家给他一个改过自身的机会。

  昨晨陈冠希所用的车队,在警方电单车开路下,抵达中环四季酒店。司机将陈一批私人物品放下便离开,酒店外围则有多名警员驻守,报称维持秩序。据悉,陈冠希为避免家人及邻居受今次事件影响,故此暂入住该酒店,整个搬迁过程保安严密,相信是随同警方车队直达酒店。探员在酒店逗留个多小时后离开,陈冠希直至昨晚七时许才露面,惟对事件不愿多谈。据悉,案中关键证物的手提电脑,已移交警方鉴证。

  “源头”计算机员提堂

  另外,在事件中被捕的二十三岁计算机技术员史可隽,昨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再度提堂,主任裁判官邓立泰将案件再押后三星期,至下月十四日再审,被告继续获准保释,但要交出所有旅游证件。辩方庭上要求,在被告为控罪答辩之前,控方先要提供涉案各证人的口供。

  身型瘦小的史可隽,被控不诚实取用计算机罪。他昨日在审讯后实时离开法院,未有响应记者的提问。被告获准以二万元现金和三万元人事保释金作担保。

  辩方陈词时表示不反对案件押后一段长时间,但批评警方迟迟未交出证人口供,对被告不公平,故要求控方在被告答辩前先提供证人口供,否则辩方难以衡量答辩基础。

  最后,裁判官亦同意辩方所说,要求控方进一步跟进事件,待案件再提堂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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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8-2-23 16:51   只看TA 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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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丫头大宝 威望 -1 恶意灌水--删除ID! 2008-2-23 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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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8-2-23 20:45   只看TA 3楼
为什么在香港混不下去了就要跑到中国大陆来啊?中国愤青何其多,我估计他在中国大陆就不好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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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093035 发表于 2008-2-25 20:49   只看TA 4楼
广电总局目前将向日本有关方面发文,推荐小陈去日本AV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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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8-2-25 23:20   只看TA 5楼
o(∩_∩)o...,这么乱搞的人,就应该鄙视死他,仗着脸蛋好就可以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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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8-2-26 21:51   只看TA 6楼
如果他回内地发展,估计会比在香港过得还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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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8-2-26 21:56   只看TA 7楼
上来干什么?还要我们学习这样的一个西门兴啊?!快去好莱坞发展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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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8-2-26 22:08   只看TA 8楼
还是去日本吧,拍A片一定很受欢迎。哦顺便说一句期待meiggie Q的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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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8-2-26 22:26   只看TA 9楼
不是永久退出娱乐圈吗?为什么想到来大陆?大陆就可以放任这样的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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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8-2-26 23:21   只看TA 10楼
来内地不想活了.在香港都活不下去了来内地更没法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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