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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上古西亚(美索不达米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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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j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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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25 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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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上古西亚(美索不达米亚)
目录:
概论
第一节 南部两河流域国家的形成与统一 一.苏美尔时代
第一节 南部两河流域国家的形成与统一 二、阿卡德王国时代
第一节 南部两河流域国家的形成与统一 三、乌尔第三王朝时代
第二节 古巴比伦王国时代 一.古巴比伦王国的兴起
第二节 古巴比伦王国时代 二、汉谟拉比的统治
第二节 古巴比伦王国时代 三.汉谟拉比法典及其反映的社会
第二节 古巴比伦王国时代 四 古巴比伦王国的衰亡
第三节 古代亚述
第三节 古代亚述 一、早期亚述
第三节 古代亚述 二、中期亚述
第三节 古代亚述 三、亚述帝国
第四节 新巴比伦王国时代 一、新巴比伦王国的建立
第四节 新巴比伦王国时代 二、尼布甲尼撒二世的统治
第四节 新巴比伦王国时代 三、新巴比伦王国的社会经济
第四节 新巴比伦王国时代 四、新巴比伦王国的灭亡
第五节 古代叙利亚、赫梯、腓尼基和巴勒斯坦 一、古代埃勃拉
第五节 古代叙利亚、赫梯、腓尼基和巴勒斯坦 二、古代赫梯
第五节 古代叙利亚、赫梯、腓尼基和巴勒斯坦 三、腓尼基
第五节 古代叙利亚、赫梯、腓尼基和巴勒斯坦 四、古代巴勒斯坦
第六节 波斯帝国 一、波斯帝国的兴起
第六节 波斯帝国 二、高墨塔暴动和大流士改革
第六节 波斯帝国 三、波斯帝国的社会经济
第六节 波斯帝国 四、波斯帝国的衰亡
第七节 上古西亚文化 一、文字
第七节 上古西亚文化 二、文学
第七节 上古西亚文化 三、科学
第七节 上古西亚文化 四、建筑
第七节 上古西亚文化 五、宗教
概论
上古西亚又称前亚,东起伊朗高原,西至地中海东岸,包括伊朗高原、两河流域、小亚细亚、叙利亚、巴勒斯坦和阿拉伯半岛等地。这里是人类文明的发源地之一。
两河流域的自然环境两河流域,古希腊人称之为美索不达米亚,意为“两河之间的土地”,大致包括今伊拉克的大部分地区。两河指的是底格里斯河和幼发拉底河,它们都发源于亚美尼亚高原,底格里斯河发源于凡湖西部100英里左右的哈扎古鲁小湖,全长1150英里。幼发拉底河则有两个源头,都位于凡湖和厄泽鲁姆之间,全长1780英里。两河在巴格达附近相距最近,中间只隔20英里,但很快又分开,直到在巴士拉附近才汇合,最后分别注入波斯湾。
两河流域分为南北两部分,大体以今巴格达为中心,北部称亚述(得名于亚述城),南部称巴比伦尼亚(得名于巴比伦城)。巴比伦尼亚又以尼普尔(今努法尔)为界分为南北两部分,南部称苏美尔(得名于苏美尔人),北部称阿卡德(得名于阿卡德人)。
美索不达米亚的农作物十分有限,主要是耐盐碱的大麦和椰枣。
美索不达米亚南部的矿产资源十分贫乏,金属奇缺自不必说,甚至连建筑所用的石块和木料都得从周围进口,所以多数房屋只能用泥土和芦苇建造。
居民早在旧石器时代,两河流域就有人居住,考古学家发现了许多这一时期的洞穴遗址。不过迄今所知这一地区最早的民族是欧贝德人,①公元前5000年时,他们已定居于此。
公元前3500年左右,苏美尔人来到两河流域南部,主要居住在苏美尔地区,说苏美尔语,是此地最初文明的真正创造者。比苏美尔人稍后,塞姆人的东支阿卡德人来到了美索不达米亚南部苏美尔以北的阿卡德地区,亚述人则进入了北部的亚述地区。这时期在巴比伦尼亚四周还居住着其他许多部落,如北部的苏巴里人和胡里特人,东部的古提人、加喜特人和路路贝人,以及东南的埃兰人等。公元前3千年代末,阿摩利人从叙利亚阿拉伯沙漠地带来到两河流域,他们是塞姆人西支迦南人的一部分。古巴比伦王国灭亡后,加喜特人和迦勒底人先后统治这一地区。两河流域的古文明就是在这些民族互相影响、互相继承、共同创造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史料研究古代美索不达米亚历史的史料主要由三部分组成:考古学资料、古代文献资料和古典作家的有关记述。
古代美索不达米亚的历史是建立在考古学基础上的。对这里的考古发掘始于19世纪中叶,它所提供的实物资料证据大致包括以下几类:
1.古代城市遗址。亚述首都尼尼微和尼姆鲁德在19世纪中叶首先被发现,随后在19世纪后半叶苏美尔古城拉伽什和古代两河流域最大的城市巴比伦城的遗址被发掘。20世纪初,考古学家发掘出了乌尔、埃什努那和玛里三大城市。20世纪中期,又发掘了被认为是两河流域最早城市的埃利都。这些城市向人们展示了复杂的布局、高超的建筑水平、城区的防御系统、居民的居住条件和日常生活等。
2.大型宫殿和神庙等建筑。例如,在尼姆鲁德发现了公元前9~7世纪的五座王亚述宫;在宗教中心尼普尔发现了许多神庙和殿塔;在巴比伦发现了被誉为古代世界七大奇迹之一的巴比伦“空中花园”等。建筑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当时的政治、宗教和教育生活。
3.雕刻、壁画等艺术品。例如,尼姆鲁德巨大的带翼人首牡牛雕像;其宫墙上有涉及战争与狩猎、押解俘虏以及宫廷生活等方面的浮雕;在马里宫殿里有马里国王授权仪式壁画等等。这些雕刻和绘画为历史学家研究当时社会的政治、经济、宗教、文化和日常生活提供了珍贵的线索。
4.陶器、圆筒印章和其他各种小器具。
5.墓葬。墓葬在考古学上具有特殊意义,它一方面可以反映出当时人的宗教思想和民风民俗等精神特质;另一方面从随葬品中也可看出当时物质生产的发展水平和社会关系的发达程度。
6.碑铭和泥板文书。
考古学家在美索不达米亚发现了许多文献史料,主要是楔形文字泥板文书和铭文。内容涉及政治、经济、法律、军事、外交、宗教、文学和文化教育等诸多方面,是研究美索不达米亚历史的最主要史料。
首先要提及的是《苏美尔王表》和《吐马尔铭文》。《苏美尔王表》记载的是从苏美尔人历史开端——“王权自天而降”——到伊新王朝(公元前1993-前1930年)这期间各城邦大部分王的名字及统治时间,是研究苏美尔人政治史尤其是苏美尔时代的政治结构、王权起源、王位继承及人神关系思想等问题的重要文献。
《吐马尔铭文》是向神奉献和敬修神庙等活动的铭文。吐马尔是尼普尔城守护神、苏美尔主神恩利尔之妻宁利尔女神的神龛所在地,是尼普尔的一个区。《吐马尔铭文》可以补《苏美尔王表》在年代学上的局限,使《苏美尔王表》所载的年代得到科学的校订。
一些统治者的改革铭文,如拉伽什王乌鲁卡基那改革的铭文和波斯王大流士的著名的《贝希斯吞铭文》、国王们颁布的各种诏令、修建神庙、运河时刻下的铭文等。如巴比伦王发布的减免债务的所谓“巴比伦解负令”。
在拉伽什、马里、卡帕多西亚、努西和埃勃拉等地都发现了大量的经济文书。这些材料对研究古代美索不达米亚的经济制度、土地所有制和商品货币关系等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古代美索不达米亚的法律相当发达,这包括法典和法庭审判判决文件。如《乌尔纳木法典》、《汉谟拉比法典》以及所谓的苏美尔亲属法、埃什努那王俾拉拉玛的法典、伊新王李必特•伊丝达的法典、中期亚述法典、赫梯法典和《摩西律法》等。
古代美索不达米亚战争不断,留下了许多有关战争与媾和的铭文。比如著名的亚述国王辛那赫里布年代记,拉伽什国王安那吐姆所立著名的鹫碑,马里文书库的许多外交文件等。
书信材料构成了古代美索不达米亚史料的一大特色。例如古巴比伦著名国王汉谟拉比与他的地方行政官员沙马什•哈西尔和卢•尼努尔塔的大量书信提供了古巴比伦时期行政管理、司法、经济、土地所有制及社会结构等多方面的信息。古巴比伦时期大量的私人书信更直接地反映出私有经济的发展水平。
古文字及其语法结构本身也越来越成为一种重要的研究手段,其他如文学、宗教一魔法和科学方面的材料也都具有借鉴价值。
除了考古学资料和楔形文字古文献外,史料的另一重要来源是古典作家的有关记述。如“历史之父”希罗多德的《历史》;生活在公元前5世纪后半期的波斯王阿塔薛西斯的御医克尼多斯的克泰西乌斯的《亚述史纲》。生活在公元前1世纪的戴奥多拉的《历史集成》,生活在公元前后的著名地理学家斯特拉波的《地理学》、与马其顿王亚历山大同时代的巴比伦人贝罗苏斯,用希腊语撰写的一部《巴比伦史》,可惜贝罗苏斯的著作只有残片保存下来,其他散见于别人的著作中等。
史学史亚述学②产生于19世纪上半叶,是随着西亚楔形文字的释读成功而兴起的。欧洲学者最早见到的楔形文字是17世纪的意大利商人和旅行家佩德罗•戴拉•瓦莱(Pietrodellavalle)从波斯古都帕赛波利斯大流士王宫的墙壁上临摹来的。最早对楔形文字进行释读的是17世纪末的英国旅行家赫伯特(Herbert),他根据波斯王宫保存完好的铭文,正确地推断出这种文字是从左向右读的,并确认其为波斯人的语言。但在释读楔形文字方面,第一位取得突破性成就的是德国哥廷根的中学教师格罗特芬德(GeorgFriedrichGrotefend),1802年9月4日,他在哥廷根学院宣读了他的论文。他的最大成就在于,他读出了阿黑明尼德王朝的波斯王大流士、其子薛西斯及其父胡斯塔斯普的名字,并正确地分辨出古波斯楔形文字的九个字母,为楔形文字的最终释读成功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随后,德国东方学家拉森(ChristianLassen)和巴黎著名的波斯学家鲍尔诺夫(EugèneBournouf)又确定了若干其他古波斯字母。最终打开巴比伦楔形文字之谜的是以英国东方学家H.C.罗林森(SirHenryC.Rawlinson)为首的一些学者。1835年,罗林森在波斯摹写了许多楔形文字的铭文,其中包括著名的贝希斯吞铭文。他在对格罗特芬德的研究一无所知的情况下,正确地断定了十八个波斯楔形文字字母。到1839年,他已能读懂贝希斯吞铭文中的200多行波斯文。波斯楔形文字的破译和其他楔形文字材料的不断丰富,使释读其他各种楔形文字成为可能。1857年,罗林森、兴克斯(EdwardHincks)、欧佩尔特(JulesOppert)和塔尔博斯(H.FoxTalbot)等共同合作,释读阿卡德文成功,为亚述学奠定了基础。
在楔形文字释读成功后,西方的考古学家在西亚广阔的地区里进行了大量的、系统的考古发掘,获得了丰富的文献资料和实物资料,为西亚历史的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西方学者还对古代西亚的历史和语言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在语言文字方面,芝加哥大学东方学院组织了众多专家学者编纂的《芝加哥亚述词典》对推动亚述学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该词典按字母分卷,基本上一个字母一卷,词汇量大的字母则分上下两卷,目前已出版至S字母,共20多卷,该词典的编纂工作现在仍在继续。该词典不仅是亚述学者必备的工具书,而且也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因为它的所有例句均选自各不同历史时期的铭文、契约和书信。在文献的翻译、出版方面也有不少贡献。如出版了《汉谟拉比书信铭文集》、《亚述王家铭文集》、《古巴比伦法》、……等。在政治、历史、文化、经济等方面的研究中,也作出了不少贡献,出版了诸如《剑桥古代史》、《剑桥伊朗史》等大量专著,发表的论文更是不可胜计。另外,还出版了如《近东研究杂志》等专门发表研究这一地区古代史的论文的刊物。尤其,在这一百多年中,培养了一批批的亚述学家。苏联在古代西亚史的研究方面也取得了许多成就。在50年代出版的苏联科学院编写的《世界通史》第一、二卷中,不同版本的《古代东方史》中,以及在《古史通报》等杂志中,反映了他们的研究成果。尤其,他们力图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分析古代西亚的各种事件、人物、阶级、阶层,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们的许多成果也为西方学者所承认。前苏联也培养了一大批亚述学家,工作在亚述学的各个领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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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25 08:22
第一节 南部两河流域国家的形成与统一 一.苏美尔时代
苏美尔文明的产生美索不达米亚国家形成的过程大体上经历了三个文化时期:欧贝德文化期(约公元前4300—3500年)、乌鲁克文化期(公元前3500—3100年)和捷姆迭特•那色文化期(公元前3100—2700年)。欧贝德时期属于铜石并用时代晚期,是美索不达米亚由野蛮向文明转变的过渡时期。此时出现了初期的以神庙为中心的城镇。已能用陶轮制陶,出现男性雕像,表明母权制社会正在向父权制社会过渡。
乌鲁克时期,各地出现小城市和神庙建筑。晚期出现象形文字和标志所有权的陶制圆筒印章。
到捷姆迭特•那色时期,文字普遍应用,出现泥板文书,在计算上则采用了十进位和六十进位制。文书上有表示“女奴”和“男奴”的词汇。
公元前4千年代末至3千年初,在苏美尔地区形成了众多小国家,如埃利都、乌尔、拉尔萨、乌鲁克、拉伽什、乌玛、舒鲁帕克、尼普尔、基什和西帕尔等。它们一般以一个城市为中心,城市周围有若干个村镇。城内包括王宫建筑、神庙和贵族住宅等,周围建有城墙。国家的规模都不大,人口也不多。例如,著名的乌尔初期由三个城镇和若干村庄组成,面积不过90平方公里,人口只有6000人。其它国家也大致如此。
苏美尔时期的政治制度苏美尔各国都有自己独立的王朝,如基什第一王朝、乌尔第一王朝和乌鲁克第一王朝等。
各国的王有的称“恩”(EN),或“恩西”(ENSI),表意符号为PATESI帕铁西),有的称“卢伽尔”(LU.GAL)。恩和恩西都是国家主神代理人的称号,职责为代神理财、管理神庙经济、主持修建公共工程等。此外,可能还拥有军权和司法权。卢伽尔原意为“大人”,后才有“主人”和“王”的意思。最初可能只是在发生战争等紧急情况时临时选举的“独裁官”,后来由于战争连绵不断而逐渐演变成常设职位。卢伽尔和恩西的职位一般都是世袭的。相比之下,卢伽尔的权力更大一些,只有强大的国家的统治者或霸主,才有资格称卢伽尔。例如,拉伽什的一位强有力的王朝创建者称卢伽尔,继他之后先后统治拉伽什的七位统治者都很软弱,因此放弃了卢伽尔的称号,改称恩西,他们称其城市的保护神为“真正的卢伽尔”。但无论恩西还是卢伽尔,都不是专制君主。这时的苏美尔各国还有其他两个权力机构,即长老(abba)会议和公民(gulu)大会。两者合称为城邦会议(苏美尔语为unken,阿卡德语为puhrum)。长老会议由贵族组成,公民大会则由“成年男子”组成,它们限制和制约着王权。根据《吉尔伽美什和阿伽》的记载,基什王阿伽遣使要乌鲁克王吉尔伽美什派人为基什挖井修渠,并威胁说,若不从,即兵戎相见。吉尔伽美什召开城市长老会议,以决定战与降,长老会议主张投降。他又召开公民大会,公民大会主张拒绝基什的要求,进行抵抗。
土地关系和阶级结构在苏美尔各国中,土地大致可分为三类:神庙土地、公社土地和私人土地。神庙经济在苏美尔各邦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苏联学者贾可诺夫认为,在乌鲁卡基那时代,拉伽什的神庙土地约占全国总数的25%~33%,神庙土地分为三类:“主神之地”,即神庙公用地,由神庙所属人员共同耕种,收入仅供神庙公用;供养田,以小块分配给依附神庙之人,以维持生计,不能继承和转让;出租地,分成小块出租给佃农(主要是神庙的服役人员),以收成的七分之一或八分之一作为地租。神庙土地不得买卖。
公社也占有相当数量的土地,这些土地已分配给了各个家族,从恩赫伽尔购地文书的内容看,这些土地可以转让和买卖。
除了神庙土地和私有化了的公社土地外,少数权贵人物还可能拥有私人土地。
苏美尔各邦的居民由以下四种成份构成:(1).奴隶主贵族,包括以神庙高级祭司为代表的氏族贵族和以国王为代表的世俗新贵族,他们或者拥有大块地产,或者支配神庙地产,剥削失去公社份地的自由民和奴隶;(2).在公社中拥有土地的公社成员,他们拥有公民权,也负担相应的义务;(3).丧失土地和公民身份的依附民,称为苏不路伽尔或古鲁什;(4).处于社会最底层的奴隶。
各邦混战与内部社会矛盾苏美尔各城邦为争夺领土、奴隶和霸权经常发生战争。最早取得霸权的是基什,公元前2600年,基什王麦西里姆以霸主身份出面调停拉伽什和乌玛之间的边界争端,并为两国立了界碑。但一百多年后,乌玛毁碑侵入拉伽什境内。拉伽什国王安那吐姆率军迎战,取得巨大胜利,并立碑纪念战功。因碑上刻有飞翔的鹫鸟,故称“鹫碑”。安那吐姆还进伐其余苏美尔各邦,自称“基什之王”,成为全苏美尔的霸主。直到乌鲁卡基那被乌玛的卢伽尔扎吉西击败,拉伽什才失去其霸权。而卢伽尔扎吉西又先在南方称霸,然后兴兵北上,征服基什,大有完全统一苏美尔之势。就在此时,苏美尔北部的阿卡德王国兴起,才扼制住其兵锋。
连年的争霸战争加剧了苏美尔各邦内部的阶级矛盾。各邦土地兼并严重,城市公民内部分化加剧,尤以拉伽什为甚。在卢伽尔安达统治时期(约公元前2384—2378年),拉伽什内部阶级矛盾异常尖锐。卢伽尔安达及其家属兼并了拉伽什主神宁吉尔苏及其妻巴乌女神神庙的土地,并要求原来免税的神庙向国家缴纳赋税,加强了对依附于神庙的各种劳动者的监督和剥削。他还在全国设立监督、税吏,巧立名目增收苛捐杂税,祭司贵族则向百姓增收葬礼费。此外,平民战时还要负担兵役。卢伽尔安达的暴政终于激起广大平民的暴动。公元前2378年,卢伽尔安达的统治被推翻,贵族出身的乌鲁卡基那乘机夺取政权,成为新的统治者(约公元前2378-2371年)。
乌鲁卡基那先称“恩西”,后改称“卢伽尔”。为缓和阶级矛盾而实行了一系列改革。他将卢伽尔安达及其妻子霸占的神庙土地和建筑归还给神庙,取消改革前向部分僧侣征收的捐税;免除平民所欠王室之赋税,撤销派往各地的监督和税吏;禁止以人身作为债务抵押,释放因债务而被奴役或遭拘禁的平民;降低丧葬费用;改革军事制度,建立以平民为军队主力的制度,由平民组成的步兵代替由贵族组成的战车兵。
改革限制了贵族的利益,减轻了平民的负担;扩大了公民人数;废除了先前的种种弊政,实际上是对平民反对贵族斗争胜利成果的承认。
在乌鲁卡基那执政的第四年,乌玛王卢伽尔扎吉西与乌鲁克结成同盟,再次发动对拉伽什的战争,拉伽什遭惨败。乌玛军队攻占了拉伽什城及其郊区,改革失败。
苏美尔各邦之间的长期混战,使各邦实力均大为削弱,北面的阿卡德王国趁机兴起,并最终击败苏美尔霸主乌玛王卢伽尔扎吉西,统一了苏美尔和阿卡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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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j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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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25 08:23
第一节 南部两河流域国家的形成与统一 二、阿卡德王国时代
在苏美尔各邦混战后期,各国的实力已消耗殆尽。公元前2371年,基什王乌尔一扎巴巴的近臣和“持杯者”萨尔贡(公元前2371—2316年)乘机推翻了基什王的统治,自建新城阿卡德,创立了阿卡德王国(约公元前2371—2191年)。
根据传统说法,萨尔贡原是个弃婴,被一园丁收养,后来自己也当过园丁,并进入基什王宫,成为近臣。攫取了基什后,萨尔贡随即进军乌玛,击败苏美尔霸主卢伽尔扎吉西,并用套狗圈把他掳至基什。他又进攻乌尔、拉伽什和乌鲁克等,“所到之处皆大胜,所见之城皆摧毁”。征服苏美尔、统一巴比伦尼亚之后,他兵锋远指埃兰,略取苏萨、阿凡和巴拉西等城,还征服了苏巴尔图王国,占领埃勃拉和巴勒斯坦,领土“从日出处”(即东部埃兰)到“日落处”(即西部的叙利亚和巴勒斯坦),从“上海”(即地中海)到“下海”(即波斯湾)。
萨尔贡开始建立君主专制(铭文说“他使国家只有一张嘴”)。他自称“沙鲁金”(正义之王)和“天下四方之王”;任用阿卡德人担任城市的总督,同时吸收苏美尔及其他各被征服地区的代表人物参政;以阿卡德度量衡为基础,统一了度量衡;建立了一支由5400人组成的常备军(铭文说“每天都有5400名士兵在他面前进食”);为神化自己的权力,他自称为“最高女神伊丝塔尔所宠爱之人”,主神“恩利尔不许敌人统治的国家之王”;以阿卡德语代替苏美尔语,成为官方语言。萨尔贡并不排斥苏美尔人的宗教,他让自己的女儿成为乌尔城的月神南娜的女祭司。他还尊重苏美尔人的文化,采用苏美尔人的天文历法、数学、文学和宗教等,并把有关著作编目收藏于书库,成为两河流域最早的书林。
在萨尔贡统治的晚年,“所有地区都起来反抗他,并把他围困在阿卡德城中”,其子里姆什(约公元前2315—2307年)镇压了起义。但他统治末期也爆发了起义,其兄玛尼什吐苏(约公元前2306—2292年)也不得不花费相当大的精力,镇压各地的起义。阿卡德王国最后一位强大的国王是纳拉姆辛(约公元前2291—2255年),他长达几十年的统治几乎都是在征战中度过的,纳拉姆辛死后,阿卡德王国由盛转衰。
阿卡德王国的经济和社会比苏美尔时代有了较大的发展和变化。这时,神庙大地产经济大概已不存在,辛私人经济有了更大发展,最明显的表现就是私人土地买卖非常活跃。玛尼什吐苏方尖碑和西帕尔石刻表明,一个买主往往同时从许多卖主那里购得土地,卖主不仅有平民,而且还有总督、军事长管、书吏、检查官和牧人等。①值得一提的是,妇女也参与土地的买卖。买主通常以银、铜、大麦和其他实物支付地价,有时也以奴隶支付。许多材料还表明,阿卡德王国同印度河流域保持着商业往来。例如,在乌尔和埃什努那等地发现了印度印章,上面刻有动物图案和尚未破译的印度文字。贸易往来可能通过水路进行,沿波斯湾和马卡兰、卑路支斯坦沿岸,经过底尔蒙、马干和梅路哈等地。
纳拉姆辛死后,阿卡德王国迅速衰落。周边地区相继独立,甚至有人自称“宇宙之王”。同时,内部纷争严重,苏美尔人的反抗不断发生,东北部山区的古提人乘虚而入。纳拉姆辛的继承人、其子沙卡利沙根本无力应付这种内忧外患的局势,在公元前2230年的一次宫廷政变中失踪,阿卡德王国灭亡。此后,古提人入主两河流域达一个世纪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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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南部两河流域国家的形成与统一 三、乌尔第三王朝时代
古提人统治的具体情况目前尚不清楚。据苏美尔王表记载,古提人共有21个王,但只有五位国王留下了一些铭文。公元前2150年,拉伽什的恩西古地亚摆脱古提人的统治而独立,宣称“神宣布古地亚为一邦之公正牧者,并从216000人(可能非拉伽什一城公民,而是多邦居民数)中确立他的权力”。古地亚以其建筑活动和修复古代建筑物而受到歌颂,在他统治时期,苏美尔文学和艺术取得了巨大成就。但古提人的统治并未完结。公元前2113年,乌鲁克驻乌尔总督乌尔纳木攫取了“乌尔之王、苏美尔和阿卡德之王”的头衔,开创了乌尔第三王朝(约公元前2113—2006年)。
乌尔纳木致力于复兴农业、修造运河、改善交通、恢复在古提人统治时一度中断的与马干等地的商业往来及加强城市的防卫设施等。他大兴土木,在乌尔等许多城市修建层级塔。他还颁布了迄今所知历史上最早的一部成文法典,——《乌尔纳木法典》。可惜只保留下来一些残片。基本内容为规定不准非法占用他人田地;不许女奴擅居其女主人的地位;反对行巫术;带回逃往城外的奴隶,主人要给予适当的报酬;伤害他人肢体、器官要处以罚款等。
乌尔纳木死后,其子舒尔吉继位(公元前2095—2048年),其统治长达47年之久。舒尔吉统治时改革了历法;建立了新的“皇家”谷物计量单位“古尔”(gur,约合7布舍尔),以代替以前使用的“地方”计量单位;采取军事征伐和外交手段并用的策略,使周围国家纷纷归附;继阿卡德强大国王纳拉姆辛之后,第一次恢复了“世界四方之王”的称号。
乌尔第三王朝为加强中央集权统治,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把以前具有国王地位的恩西(阿卡德语称为伊沙库)降为地方总督;恩西之职不再世袭,由国王任免;国王经常派监察官监督恩西的工作;恩西丧失了先前的特权;边疆地区的恩西通常由当地人担任,而中心地带的官员则由苏美尔人和阿卡德人担任;为防止地方势力膨胀和过分强大,城市总督经常被从一个城市调到另一个城市;国王在全国范围内遍派信使,定期、及时地把各地情况报告给国王;改善道路交通系统,在主要交通要道上建立堡垒,由警察把守,等等。
乌尔第三王朝时期,王室经济在全国经济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它占有全国五分之三的土地,拥有自己的庄园、工场、商人、工匠、劳力和奴隶,还支配着大批劳力,从事公共工程的建设。这时,国王已成为最高祭司,神庙经济已从属于王室经济。在王室庄园和各种作坊劳动的为依附于王室的自由民——古鲁什和奴隶。这种依附民已不像从前那样可以领种小块份地,而是同奴隶一样只能领取口粮,实际地位也同奴隶无多大区别。他们整天从事繁重的劳动,死亡率很高。王室经济的管理人员必须记载各种劳动者的口粮分配情况和死亡状况,上报给中央政府。
在王室经济以外,私人经济也得到了很大发展。很多私人买卖奴隶、土地和房屋的文书保存了下来。自由民剧烈分化,贫富差别悬殊。
乌尔第三王朝保持了半个多世纪的强盛。公元前2029年伊比辛即位,王国开始崩溃。东部的行省和城市(如埃什努那和苏萨等)纷纷摆脱乌尔第三王朝的统治,宣布独立。与此同时,阿摩利人在其统治第五年进入苏美尔的心脏地带。公元前2017年,伊比辛的将领之一伊什比•伊拉在伊新拥兵自立,宣称为王。埃兰人也乘机入侵苏美尔,伊比辛试图与阿摩利人结盟,以抗击埃兰人的入侵和伊什比•伊拉的反叛,未获成功。公元前2006年,埃兰人攻破了乌尔城墙,伊比辛被俘往埃兰,并死在那里。乌尔第三王朝灭亡。
①如《维勒布尔纸草》中记载,有一个“农民”租种土地17块,总数达222阿鲁尔。在该纸草中,这样的农民非止一人。
②据柏林博物馆藏8532号纸草,一个名叫帕涅别纳吉德的努比亚农民,租种了弓箭手长官、家之书吏洪苏•舍德洪苏的土地。此人突然给佃户一封信,要他交回土地,后经其妻干予,才免于被夺佃。
辛克纸草》中,叙述了一个逼租的例子:“书吏靠近堤岸,登记收获,后面跟着手提棍棒的看门人和手拿树枝的黑人。(书吏)对(农民)说:‘给谷子’,而(他)没有。他被打倒、被捆了起来,被扔进了河渠。他头朝下沉没下去。他的妻子被捆着躺在他面前,他的孩子也遭连累,他的邻居都跑了,因为他们没有谷子”。
①古希腊人称象形文字为神秘的(hieros)雕刻(glypho),由此得出了hieroglyphic(象形文字)一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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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古巴比伦王国时代 一.古巴比伦王国的兴起
乌尔第三王朝的灭亡标志着苏美尔人在美索不达米亚政治舞台上的终结。此后相当一段时间里,美索不达米亚处于多国林立的列国时期。在这些国家中,最重要的有南部的伊新和拉尔萨,北部的埃什努那、马里和亚述,它们共存达二个世纪之久。伊新王朝建于公元前2017年,创立者是伊什比•伊拉;拉尔萨王朝建于公元前2025年,创立者纳波拉努,是第一个在巴比伦尼亚建立统治的阿摩利人。
在拉尔萨国王苏姆•埃尔统治的第一年即公元前1894年,阿摩利人的首领之一苏姆•阿布建立了另一个重要王国。他选择位于基什以西几英里、幼发拉底河左岸的一个城市作为都城,该城在美索不达米亚历史上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它就是后来闻名世界的巴比伦城。①他建立的王国史称古巴比伦王国,或称巴比伦第一王朝。伊新和拉尔萨的长期征战,客观上为古巴比伦王国的发展创造了外部条件。巴比伦的前五位国王花了将近六十年的时光积蓄力量,逐渐地控制了整个阿卡德地区。公元前1792年,巴比伦出现了一位杰出的政治家——汉谟拉比(公元前1792—1750年)。
汉谟拉比从他父亲辛•穆巴里特手中接过的只是大约80英里长、20英里宽的小国,领土只限于西帕尔和马拉德之间,周围强敌林立。他首先致力于巩固内部、发展经济,积蓄了一定的力量后,才开始对外扩张。他采取远交近攻的策略。先承认亚述的统治,而与北方的马里和南方的拉尔萨结盟,灭亡了南方的近邻伊新。随后继续与马里修好,准备进攻拉尔萨。他帮助马里摆脱了亚述的控制,又于公元前1764年击败了马里的劲敌、经常入侵马里的埃什努那。次年,汉谟拉比打败了拉尔萨,之后,他立即挥师北上,征服马里,并于公元前1757年把马里这座一度繁荣的城市夷为平地。此时汉谟拉比的强敌只剩下亚述和埃什努那。他多次战胜亚述及其盟军,并占领其南部疆土,但未能征服之。在他统治的第38年,灭亡了埃什努那。至此,汉谟拉比创建了一个从波斯湾到地中海的奴隶制大国,两河流域得到了空前的统一。汉谟拉比自称“强大之王,巴比伦之王,阿穆鲁全国之王,苏美尔和阿卡德之王,世界四方之王。”
第三节 古巴比伦王国时代 二、汉谟拉比的统治
在汉谟拉比统治时期,国王具有绝对的权威,事无巨细他都要亲自过问。在享有一定程度自治权的城市,国王则通过城市行政机关贯彻自己的意志,中央政府通过与地方行政长官的书信往来及派遣王室官员或国王的私人代表与城市保持联系。汉谟拉比拥有一套高效率的官僚体系,各种官吏由国王本人任免。各行省和城市总督(现存材料较多的是涉及拉尔萨总督沙马什•哈西尔和另一职位比他高的名叫辛•伊丁纳姆的人的书信)的重要职责之一是管理王室土地;对合法占有的土地给予保护,对非法占有的土地予以没收;①出租王室土地,征收各种租税。例如在给沙马什•哈西尔的一封信中,汉谟拉比这样写道:“你先前获取的、现在仍在你手中的恩利尔•沙杜舒的土地……如果你尚未全部出租,请记录下他先前的俸禄田20布尔,并通知我……如果你已全部出租出去,记录下你手中现有的20布尔灌溉田,并通知我。”又如,汉谟拉比命令辛•伊丁纳姆把两个商人头领送到巴比伦,每个带去所欠的1000库尔大麦和若干银子。另外,他们还负责挖掘、修复和疏通运河,以确保灌溉顺利进行。汉谟拉比和中央政府对地方官员实行严密的监督和控制,国王的信使遍及全国,及时把各地情况上报国王和中央政府。地方官员如有不轨之举,受害者可直接上诉中央政府甚至国王本人。例如,一位叫伊什米阿尼的人写信给汉谟拉比,状告沙马什•哈西尔剥夺了他传自父亲的田产,并给了另一人。汉谟拉比立即写信责问沙马什•哈西尔:“曾几何时可以没收永久性财产?核查此事,如田产确系伊什米阿尼得自其父,应把土地还给他!”汉谟拉比的中央政府组织情况,目前所知甚少。从材料看,汉谟拉比身边有一些官居要职(具体职位不详)之人,他们构成中央政府的核心。其中较著名的是鲁•尼努尔塔。他不仅掌管王室事务,也负责公社事务,不单单是执行国王的命令,而且在某些方面有独立决定权。如果有人在地方蒙冤,可直接上书鲁•尼努尔塔,他有时直接做出最后裁决,有时移交给地方行政机关,后者根据他的指示进行处理,并把处理结果报告给他。地方总督直接听命于他(例如,他经常写信批评沙马什•哈西尔工作中的过失);他参与国王政策的制定,汉谟拉比在一些问题的处理上经常征求并采纳他的意见。无论是王室依附民还是自由的公社成员,如遭受不公,都可直接上书国王或中央政府(如鲁•尼努尔塔),求得公正解决。上诉到国王的案子通过三种途径解决:其一,国王(或国王的法官)亲自审理并做出最后裁决,一般情况下证人要前往巴比伦出庭;其二,国王做出指示,然后移交地方当局执行,国王要听取最后的处理结果;其三,国王将整个案子全权交由地方法官办理,最后听取结果。国王或中央政府对地方法庭实行监督和控制。
汉谟拉比建立了严格的军事制度,军队的最高指挥官称将军(VGVLA.MARTU),由国王任命。阿摩利人是其军队的核心。汉谟拉比实行份地与军事义务相关联的兵役制度,即王室为所有服兵役之人提供相应的土地(包括田园、房屋等),军人的财产受到保护。汉谟拉比亲自掌管军队大权,他可以任意调拨军队。例如,他曾命令辛•伊丁那姆把他所控制的一支240人的军队并入另一人统领的军队,不得延误。”在另一封给辛•伊丁那姆的信中,汉谟拉比命令他“从乌尔城一带的部队中抽出90人”,派到一只船上去。
汉谟拉比还加强对国内经济的控制。他把神庙经济完全纳入王室经济,使其成为王室经济的一部分。在汉谟拉比以前,神庙官员自称为“神庙仆从”,或某位神人仆从。从汉谟拉比开始,他们改称“国王的仆从”。汉谟拉比还控制地方神庙的收入。例如,他曾命令辛•伊丁那姆催促一些神庙官员迅速到巴比伦向国王报帐。灌溉农业在两河流域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因此汉谟拉比非常重视水利工程的建设和管理。汉谟拉比在位的第8、9、24、33年都是开凿运河之年、兴修水利之年,尤其是第33年重凿的“安努与恩利尔所宠爱的汉谟拉比”运河。汉谟拉比控制着大量劳动力,从事公共工程的建设,他经常写信给辛•伊丁那姆,让他组织劳动力。
汉谟拉比竭力神化自己。他自称为“天神安努与地神恩利尔所宠爱之人”,“恩利尔所任命的牧者”,“战神萨巴巴的堂兄弟”及“众神之王”,其权力得自享有统治全人类大权的马尔都克的神授。为适应中央集权制的需要,他将巴比伦城主神马尔都克的地位提高到众神之上,同时为各城之神修建或重建庙宇,以求得被征服地区居民在精神上的归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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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古巴比伦王国时代 三.汉谟拉比法典及其反映的社会
法典概况古代美索不达米亚很早就有立法传统,汉谟拉比在统一了两河流域之后,便效仿其前辈,制定了著名的《汉谟拉比法典》。
汉谟拉比法典的石碑是1901年12月至1902年1月由丁•摩尔根率领的法国考古队在埃兰古都苏萨遗址发现的。石碑由三块黑色玄武岩合成,高2.25米,上部周长1.65米,底部周长1.90米。石碑上部刻有太阳神、正义之神沙马什授予汉谟拉比王权标的浮雕,下部是用阿卡德语楔形文字刻写的法典铭文,共3500行,石碑现存巴黎卢浮宫。
汉谟拉比法典由前言、正文和结语三部分组成。前言大致包括三方面的内容:其一,神化王权,宣扬其权力来自神授;其二,炫耀他的伟大业绩,其三,表明他的立法目的,即“发扬正义于世,灭除不法邪恶之人,使强不凌弱。”在结语中,汉谟拉比主要宣扬他的法典之“公平”与“正义”,希望垂之后世,并诅咒敢于破坏其法典之人。正文共282条,内容涉及诉讼程序、盗窃处理、土地管理、租佃、雇佣、高利贷、债务、买卖奴隶、合伙经商、婚姻家庭、继承以及行医、建筑等技术性劳动。
土地制度汉谟拉比时代土地制度的最基本格局是王室土地和私人占有土地并存。汉谟拉比在征服过程中,不断地把被征服地区的土地划归王室所有,因此王室占有大量的土地。王室土地大体上可分为以下三部分:
第一类是王室直接享用的土地(eqlutekallim或eqlumsaresekallimukallu),包括王室庄园和皇家牧场、花园等。
第二类是分配给为王室服务的人员的土地,称为“服役田”(ilkum—land)或“供养田”(eqlumKurumatum或sukūsum)。凡为王室负担某种义务之人,均可享有与其所负义务相当的一份土地,作为其报酬。这些人包括祭司、商人、军人、官吏和各种以技能为王室服务之人,如书吏、占卜者、歌手、金银细工、碑铭刻工、宝石工、木工、石工、纺织工、轿夫、渔人、牧人和厨师等。这类土地的所有权归王室,服役之人具有使用权和支配权。一般说来,服役的内容和期限以及与此相适应的享有土地的份额,均有明确规定。只要坚持负担义务,服役者可长期享用其份地,甚至20年或40年。这类土地又分两种情况。一种土地可以有条件地转让和出卖,包括祭司和商人等的份地,条件是买者在买得土地的同时,必须承担附着在土地上的相应的义务(见法典第40条)。另一种禁止买卖和转让的土地是士兵(redum和bai’rum)的份地。士兵不得将与其所负义务相关的田园房屋出卖、遗赠给其妻女及抵偿债务,但自行买得的田园房屋不受此限制(参见法典第36—39条)。如果士兵在战争中被俘,其子能代父服役,他就可以继承其父的那块土地;如其子年幼不能代父服兵役,就只留三分之一的土地给其妻,让她养育幼子。接替被俘者服役之人可以享用其土地,被俘者回来后仍可领回土地;如果士兵自己离开职守而放弃土地,他人占用其地并代其服役超过3年,即使他再回来也不能领回原来的土地(见法典27—31条)。
第三类为出租地(eqelbiltim)。王室将这类土地出租出去,以收取租税,这是王室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领取和租种这类土地之人被称为纳贡人(nāibiltim)。这类土地同样不能买卖和转让。通常纳贡人要将所租种土地收成的一半或三分之一交给王室,自己则留下另一半或剩余的三分之二。这类土地直接归王室管理,王室负责组织和安排这类土地的耕种。
古巴比伦时期私人占有土地的现象比较普遍。从汉谟拉比法典中可以看出,一般的公民(城市公社成员)都拥有自己的土地,可以转让、抵押和买卖(参见法典第39、49、50、137、150、165、198等)。这时期有关买卖土地的文书相当多,反映出私有经济比较活跃。国家承认私人土地的买卖和转让,并给予保护。例如,在一件土地纠纷中,一人声称从另一人手中买得了一块土地,汉谟拉比命令沙马什•哈西尔调查此事,把土地判给买者。
等级制度从汉谟拉比法典中可以看出,古巴比伦社会的居民明显地划分为三个等级:阿维鲁(Awilum)、穆什钦努(Mukēnum)和奴隶(男奴为Wardum,女奴为Amatum)。一般认为,①阿维鲁是在公社中占有土地并享有全部权利、处于公社司法管辖之下的全权公民。在公社中拥有土地是保持公民身份和地位的必要前提,一旦丧失公社土地,也就丧失了阿维鲁身份或公民地位。阿维鲁中的上层为少数的王族、大官吏、高级祭司和大商人等,下层主要为拥有小块土地的小土地所有者、自耕农以及自由的小手工业者。商人塔木卡和高级祭司无疑属于阿维鲁,在许多材料中,塔木卡被直接称为“某某城市的阿维鲁”,如“西帕尔城的阿维鲁”等。
穆什钦努是没有公民权的自由民,他们自己没有土地、靠为王室服务获得王室不是一个统一的阶级,他们内部也有贫富之别。穆什钦努中的少数富有者有一定的私人经济,甚至拥有奴隶,大部分人则很贫穷,地位不断恶化。阿维鲁的上层和穆什钦努的上层构成统治阶级,下层则成为被统治、被剥削阶级。奴隶处于社会的最底层,他们同牲畜一样被视为奴隶主的财产,可以任意买卖、转让、交换、租借和赠送。据汉谟拉比法典,奴隶的价格一般为20舍克勒。奴隶大多数控制在王室、神庙、大官吏和大商人手中,一般自由民拥有的数量在三、五个左右,不超过十几个。三个等级的人的法律地位显然不同。例如,伤害了阿维鲁的眼睛或骨头,必须受到同样的惩罚;伤害了穆什钦努的眼睛或骨头,只需赔偿一明那银子(合505克);伤害了奴隶的眼睛或骨头则只需向奴隶主赔偿奴隶身价的一半。
社会经济的发展古巴比伦时期的社会经济与以前相比,得到了巨大发展。在农业方面,青铜工具已广泛使用,农业工具除巴狄勒犁和淑金犁以外,还有修整土地的窄斧、镐及平整土地的耙等。灌溉技术也已达到相当高的水平,对灌溉网的管理和使用纳入国家的立法之中。这时期,农人已懂得总结长期以来的农耕经验,出现了一部用苏美尔语写成的农人历书,这是目前所知世界上最早的一部农人历书。历书记述了从灌溉、耕作到收获的过程,并提出了各环节应注意的问题。王室的手工工场和私人手工作坊都不同程度地得到了发展,仅汉谟拉比法典中提及的工匠就达十几种,例如制砖工、织麻工、刻石工、珠宝匠、冶金工、皮革工、木工、造船工和建筑工等。
这时期商品经济比较发达,除国家和神庙控制和组织的商业贸易外,私人的商业活动也十分活跃。出现了一些商业中心,如巴比伦、乌尔、西帕尔,和拉尔萨等,其中以巴比伦和乌尔最为著名。许多商船云集在巴比伦的码头,这里成为商贸的集散地,这些商业活动多半是属于私人性质的。古巴比伦时期的对外贸易具有如下特点:其一,商人在生意结束后往往向神庙和国家交税;其二,商人常常采用合伙经营的方式。①其三,商业资本多半来自私人,一般的借贷契约都有5—8位证人,并有证人的印章;最后,这时期出现了专营某种商品的大商人。
汉谟拉比法典中提到了两种主要商人,一是“大商人”(AB.GAL)塔木卡(Tamkārum),一是“小商人”(AB.TUR)沙马鲁(arnallm)。塔木卡的活动包括:从事商业贸易、高利贷(法典中有30多条涉及到塔木卡的借贷活动)、贩卖奴隶、为国家征收租税,塔木卡因此享有王室份地。①沙马鲁既是塔木卡的代理人,也是其商业伙伴(参见法典第100—107条),他所从事的商业活动有的是为塔木卡推销商品,塔木卡付给其工资;有的则是与塔木卡合伙经营,参加分成。沙马鲁在社会经济地位上虽比不上塔木卡,但也可能比较富有,基本是独立的私商,而不是王室官员。
汉谟拉比法典是现知古代世界一部相当完备的法典。法典在法律上肯定了自乌尔第三王朝灭亡以来两河流域在社会经济方面出现的新秩序,从而有利于巩固奴隶制经济的基础,促进私有制和奴隶制经济的迅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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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古巴比伦王国时代 四 古巴比伦王国的衰亡
古巴比伦王国的鼎盛在很大程度上依靠的是汉谟拉比的强权,其内部根基并不稳固。公元前1750年汉谟拉比死后,其子萨姆苏伊鲁纳继位(公元前1749—1712年),王国开始陷入内外交困的境地。在其统治早期,埃兰边界地区发生暴动,领导者自称里姆辛(拉尔萨王朝末代王之名),坚持战斗了两年多,最后被镇压。公元前1740年左右,一位名叫伊鲁玛•伊鲁的人在苏美尔举起独立的旗帜,他假称伊新王朝末代国王之后代,成为尼普尔以南整个地区的主人,建立了所谓的巴比伦第三王朝或海国王朝。萨姆苏伊鲁纳在应付内部反叛的同时,还面临着外敌入侵的压力。在其统治的第九年,东北部山区的喀喜特人开始入侵巴比伦,这一次虽然被打退,但他们以后逐渐对巴比伦构成威胁。在他统治末年,其父所开拓的疆土已丧失殆尽,王国的领土又缩回到汉谟拉比以前的疆域,即仅限于阿卡德地区。
萨姆苏伊鲁纳的四位后继者又勉强维持了约一个世纪。在这时期,巴比伦社会内部矛盾异常尖锐,抗租抗债问题非常严重。巴比伦国王不得不经常写信给地方城市官员,命令他们催交拖欠的租税,包括谷物、牲畜和税银等;与此同时,不断发布“米沙鲁姆”法令(miarum),即所谓的“巴比伦解负令”,宣布减免债务。
外部威胁也有增无已。萨姆苏伊鲁纳之子阿比舒统治时期(公元前1711—1684年),喀喜特人向巴比伦发动了第二次进攻。这次进攻虽然和第一次进攻一样遭到了失败,但许多喀喜特人却在巴比伦尼亚定居下来,成为耕种土地的农民。不仅如此,喀喜特人的首领卡什提利什一世还在仅距巴比伦城200英里远的幼发拉底河畔的哈纳建立了立脚点。阿比舒还试图赶走统治苏美尔的海国王朝,但遭到了失败。公元前1595年,赫梯入侵巴比伦尼亚,巴比伦城惨遭洗劫,主神马尔都克及其妻子的雕像作为战利品被入侵者带走,古巴比伦王国灭亡。赫梯人退去后,喀喜特人开始统治美索不达米亚。
①考古学家称其为欧贝德人是因为他们最初的生存遗迹发现于乌尔城附近阿•欧贝德的小土丘中。关于欧贝德人与后来的苏美尔人的关系问题,学者们存在较大分歧。参见格林•丹尼尔《考古学一百五十年》,文物出版社1987年版,第201页。
①研究古代美索不达米亚语言文字、历史和文化的学科,因始于对亚述国家的文字和文物的研究而得名。
①正如I.M.贾可诺夫所说:“从这时期起,国家已完全控制了神庙,神庙土地实际上已成为王室土地的一部分。”见他所著《论古巴比伦时期的社会结构》(I.M.Diaknoff,OnthestructureofoldBabylrniansoviety),载《古代前亚社会结构论文集》,柏林1971年版,第19页。
①《剑桥古代史》认为其原因在于新的阿卡德统治者带来了更加世俗化的社会结构和土地制度。第一卷,第2分册,1971年版,第450页。
①在乌尔第三王朝时期,巴比伦由一位恩西统治,在政治上无任何地位。其苏美尔语名字为KADINGIR.RA.阿卡德语的名字为Bb—ilìm,两者的意思均为“神之门”。现在的名称巴比伦(Babylon)源于希腊人的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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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古代亚述
亚述位于巴比伦尼亚以北(相当于今伊拉克的库尔德地区)。这里多山,矿产和木材资源丰富。该地区也是近东农业较早发展地区之一,在公元前6千年代以后,先后出现了不少农业居民点(如萨威克米、沙尼达、哈孙纳、耶莫、卡里木沙希尔等)。其文明出现的时间晚于巴比伦尼亚地区,但它在公元前3千年代末也进入文明时代,仍是一个古老的文明地区。其历史可分为早期亚述、中期亚述和亚述帝国(或称新亚述)三个时期。
第四节 古代亚述 一、早期亚述
亚述地区最早的居民是胡里特人(他们来自何处以及属于何种语系尚不清楚),他们至少在公元前3千年代就已定居在这里,并分布在一个广大的地区。从名字判断,尼尼微就是一个胡里特人的城市。后来,属塞姆语系的亚述人来到亚述地区。阿淑尔,就是一个塞姆语的名字。胡里特人和亚述人逐渐融合,创造了古亚述文化。
早期亚述时期(公元前3千年代末至2千年代初)是古亚述国家形成时期,阿淑尔即为亚述国家之一。它以阿淑尔城为中心,联合几个公社组成,每个公社都有贵族会议和行政长官领导。它的国王叫做伊沙库,权力世袭,既是祭司,又是行政长官和军事首领,类似于苏美尔地区的恩西。除国王外,还有一个官职叫做里模,是名年官。里模同时也是国家的司库官。此外,还有贵族会议——长老会议,它可以制约王权。没有关于公民会议的资料。
阿淑尔国家曾依附于阿卡德王国和乌尔第三王朝。亚述王家铭文称:“曼尼什吐苏,基什之王;阿祖祖,他的仆人,(将此矛)奉献给阿淑尔神。”扎里库姆,“阿淑尔的统治者,他(按:指乌尔第三王朝国王阿马尔一辛)的仆人。”
国王伊努苏马时,阿淑尔曾一度强盛,甚至侵入过南部两河流域。他的一个铭文说:“我确立了阿卡德人及其孩子们的自由,我精炼了他们的铜,我从沼泽地和乌尔、尼普尔、阿渥尔和基什马尔……的边界起确立了他们的自由。”
由于亚述地处交通要道上,其本身的资源也较丰富,可和其它地区交换,所以商业贸易异常活跃。当时亚述人在小亚建立了不少商业殖民地,他们同这些殖民地之间有活跃的商业贸易往来,这促进了亚述各国的富裕。
在国王沙马什—阿达德一世时(公元前1815—1783年),阿淑尔的王权有所加强,他自称“宇宙之王”。他还曾向南部两河流域进行扩张:“由阿淑尔神的命令而平定了底格里斯河和幼发拉底河之间的土地。”但他还不是全亚述的王,而只是阿淑杰尔之王。
沙马什—阿达德统治晚期及以后,古巴比伦王国在南方兴起,亚述的势力受到打击。不久,属胡里特人的米丹尼王国兴起,亚述落入其统治之下,早期亚述结束。
第二节 古代亚述 二、中期亚述
中期亚述时期(公元前15—11世纪),亚述所处的国际环境并不宽松:埃及正处于其鼎盛时期——新王国时期,对叙利亚巴勒斯坦拥有霸权:小亚兴起了赫梯王国,它不仅称霸于小亚,且同埃及争霸于叙利亚巴勒斯坦;米丹尼王国和喀西特巴比伦都声称对亚述拥有主权。
但中期亚述诸王不甘处于附庸地位,而是力图自立于诸强之中。公元前1419—1411年,阿淑尔城统治者恢复被米丹尼破坏了的城墙时,米丹尼人未能阻止;它还越过米丹尼和喀西特巴比伦而直接同埃及打交道。阿淑尔的统治者亚述路巴里特一世(公元前1363—1330年)在铭文中称自己为“亚述国家之王”,并把埃及法老称为自己的“兄弟”。他还不止一次地干涉巴比伦的内部事务,参与其王位争夺。他经常同巴比伦发生军事冲突,虽然并不总是胜者。
阿达德—尼拉里一世时(公元前1307—1275年),王权得到加强。他给自己增加了里模的职务,即兼有了名年官和司库官之职。他还自称大“王”,贵族会议不再能制约王权,国王具有了专制君主的性质。他拥有一支强大的军队,其基础是“国王的人”(通过服役而获得份地的人们),还有雇佣兵。他同喀西特巴比伦进行战争,捍卫了自己国家的南部边境;他两次进攻米丹尼王国,推翻了它的国王,将其部分国土并入亚述。其子萨尔曼那沙尔一世时(公元前1274—1245年),灭亡了米丹尼王国,并将其国土并入亚述。他同东北方的敌人乌拉尔图也进行了胜利的战争。
国王吐库尔提一尼努尔塔一世时(公元前1244—1208年),亚述已成为一大强国,其领土包括了整个北部美索不达米亚。他甚至曾侵入赫梯,俘获甚众。他同北方和东北方的山地部落和游牧部落作战,特别是同联合了48个纳伊里部落领袖(“国王”)的亚美尼亚人作战;在南方曾一度占领巴比伦(公元前1223年),统治了近8年之久。阿淑尔的统治者第一次抛弃了传统的“伊沙库”的称号。为了完全排除长老会议的影响,他将自己的官邸迁至离阿淑尔城不远的一个新建的城市“卡尔一吐库尔提一尼努尔塔城”。但贵族势力推翻了他的统治,杀死了他,国王的新官邸亦被抛弃。
喀西特巴比伦利用了亚述内部的混乱,使其成了自己的附庸。
梯格拉特帕拉沙尔一世时(公元前1115—1077年),国际环境对亚述较为有利:“海上民族”使赫梯垮掉了;埃及、叙利亚巴勒斯坦也都损失惨重,埃及已无力在西亚称霸;巴比伦受到迦勒底人的入侵。于是亚述成了西亚唯一一个强国。他挡住了为数众多的游牧部落的侵袭,并把战争引向了国外:在北方,他一直远征到了今天黑海东岸的巴统;在南方,他两度入侵巴比伦尼亚,占领过巴比伦等重要城市。但其成就并不牢固。公元前1089年,亚述被赶出了巴比伦。后来,亚述在阿拉美亚人打击下衰落下去,大部土地被其占有,真正的亚述国家只占有很小一个地区。
国际形势的不利,使亚述人的商业资本转入国内,形成高利贷资本,从而造成土地买卖和债务奴役的流行,公元前16世纪编成的中期亚述法典反映了这种情况。该法典的第一表反映了土地买卖的各种实践;第二表则反映了商业高利贷和债务奴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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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古代亚述 三、亚述帝国
亚述帝国的征服战争公元前1千年代,亚述进入铁器时代。铁器的使用,不仅有利于多山的亚述的开发,而且铁可制作出更加锐利的武器,有利于它的对外征服。同时,埃及新王国的衰亡、赫梯王国的崩溃和阿拉美亚人的势力的削弱,也为亚述的重新崛起提供了有利的国际环境。公元前10世纪末,亚述开始复兴,进入其历史的第三时期,亚述帝国时期。
亚述的复兴开始于阿淑尔一丹二世和阿达德一尼拉里一世,他们使亚述摆脱了阿拉美亚人的威胁。为亚述以后的扩张奠定了基础。
亚述大规模的对外征服开始于亚述那西尔帕二世,他恢复了梯格那特帕拉沙尔一世时亚述的疆界。其子萨尔曼那沙尔三世时,向叙利亚扩张,使亚述控制了从幼发拉底河至地中海的商道,并使小亚的西里西亚向亚述称臣纳贡。沙马什一阿达德五世时,巴比伦也向亚述称臣纳贡。阿达德一尼拉里三世时,对反叛的叙利亚进行了征战,占领了大马士革,并迫使所有参与反对亚述的叙利亚各同盟国向亚述纳贡。但此后的40年左右,亚述内部陷入无政府状态,各地(包括亚述本身)起义不断,亚述无力对外战争。
公元前745年,梯格拉特帕拉沙尔三世通过政变夺得政权后,进行政治、军事改革,加强了亚述实力,并加大了对外征服的力度。他赶走了亚述周边的游牧部落。开辟了通往东方经扎格罗斯山进入伊朗的道路。他不止一次地镇压了由乌拉尔图支持下的叙利亚同盟反对亚述的活动,巩固了对叙利亚的统治;打败了(但末征服)乌拉尔图,在北部边界一带建立起一系列要塞,巩固了亚述的北部边疆;犹太也成为向亚述交纳年贡的附属国。公元前729年,他夺取了巴比伦尼亚,采用亚述与巴比伦联合(而不是将巴比伦尼亚变成一个行省)的统治形式,形成一个二元帝国,他自称巴比伦、苏美尔和阿卡德之王,并以巴比伦之王的名义进行加冕。
萨尔贡二世时,在西方打败了埃及支持下的叙利亚城市哈马特和盖泽,进一步巩固了亚述在叙利亚的地位;在东方战胜了乌拉尔图联合的23个“国家”;在小亚,占领了卡尔赫美什,打败了由弗吉尼亚组成的反亚述同盟,巩固了亚述在安那托利亚和叙利亚沿海地区的统治。在南方,他一度为巴比伦和埃兰所败,但后来他终于恢复了亚述对巴比伦尼亚的统治,巩固了同埃兰的边界。
辛那赫里布时同支持犹太人的埃及进行了战争,并可能侵入过埃及。他四次远征反叛的巴比伦尼亚(前704年、700年、694年和689年),并将巴比伦城夷为废墟,将巴比伦尼亚降为一个行省,派总督进行治理。
阿萨尔哈东时(公元前681—669年)战败埃及,占领了尼罗河三角洲,部分上埃及王公也向其纳贡称臣,从而使亚述成为又一个地跨西亚北非的帝国。
亚述帝国的征服以野蛮残暴著称于世。如亚述巴纳帕尔二世在其铭文中直言不讳地说:“我用敌人的尸体堆满了山谷直达峰顶;我砍掉他们的首级,我用他们的人头装饰城墙,我把他们的房屋付之一炬,我在城的大门前筑了一道墙,包上一层由反叛者首领身上剥下来的皮,我把一些人活着砌进墙里;另一些人沿墙活着插进木椿,并加以斩首。”所以亚述国王的远征实际上常常是镇压各地的反抗,而不是征服新的地方。
亚述帝国的统治亚述帝国初都于阿淑尔,后迁至尼尼微。
亚述帝国的国王实行君主专制的统治,王位世袭。但是,神庙祭司贵族、军事贵族在政治上实力雄厚;在一些城市工商业奴隶主也拥有很大势力,因此,一些城市(如阿淑尔、巴比伦、尼普尔、西帕尔、波尔西帕等)争得了自治权,拥有免税权。帝国在政治上依靠这些奴隶主集团进行统治。
各奴隶主集团之间的利益并不一致,甚至有尖锐的矛盾,这曾导致了梯格拉特帕拉沙尔三世的政治、军事改革。其军事改革的内容是:将征兵制改为幕兵制,且常从被俘者中征集弓箭手和战车兵;将军队划分为多个兵种:战车兵、骑兵、重装步兵、轻装步兵、攻城兵、辎重兵和工兵等,装备由国家供给;建立王家兵团,作为军队核心,加强国王对军队的控制。其政治改革的内容是:缩小行省总督的权力;改变对被征服地区居民的政策,对被征服地不再采用烧光、杀光、抢光的政策,而是采用将被征服地区居民混合异地迁居的办法,使不同民族、讲不同语言的居民混杂在一起。迁居时,允许居民携带少量财物和牲畜。
帝国对被征服地区实行行省制,派总督治理。巴比伦尼亚作为一个行省,常常由亚述王子担任总督(如辛那赫里布之子和阿萨尔哈东之子均被派去任巴比伦尼亚的总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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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各被征服地区,亚述人征收收成的十分之一(包括耕地和葡萄园等)、谷草征收四分之一,并征收一定比例的大有角畜的仔畜作为贡赋。居民利用灌溉设施、扑渔、狩猎等也要交税。此外,还征收输出入的关税。除赋税以外,还征发劳役。
亚述帝国的社会经济垄断冶铁技术的赫梯王国崩溃后,其冶铁技术逐渐向外传播,亚述作为赫梯的近邻,自然是最先受益者。冶铁技术的传播使亚述农业生产得到迅速发展,这对支撑亚述不断的大规模的征服战争起了巨大作用。
长期不断的征服战争反过来也给了亚述经济以重大影响。战争使亚述获得大批土地、奴隶和其它财富,战后又从被征服地获得大量贡赋。
《圣经》说:“亚述王普勒来攻击以色列国,米拿现给他一千塔兰特银子,请普列邦助他坚定国位。米拿现向以色列一切大富索要银子,使他们各拿出五十舍克勒,就给了亚述王。”亚述那西尔帕二世在叙利亚一次就弄到20塔兰特银、1塔兰特金、100塔兰特锡、10O塔兰特铁、1000头牲畜、1万头绵羊;阿达德一尼拉里三世在巴勒斯坦掠夺到2300塔兰特银、5000塔兰特铁等。
亚述人征服一地后,便把当地居民的耕地变成亚述国王的地产,或分给亚述奴隶主,而把居民或者带走变成奴隶(如辛那赫里布的一个铭文说:“我夺走了不顺从我的阿拉美亚部落:208000个大人和男子、男人和女人,以及马、骡子、骆驼、大小牲畜无数。”他的另一个铭文说,他从犹太带走200150人,各种牲畜……);或者象梯格拉特帕拉沙尔三世那样异地迁居(他的铭文说:“我把30300个居民从他们的城中放逐走,把他们移居到库……城;把1223个居民移居到乌拉巴国的省里去。”“我改组了这些城市的(行政),并把我亲自征服的东方各地的人民移居到这里。”
亚述帝国时期奴隶人数大增,奴隶制获得极大发展。不仅王室、神庙和官僚贵族有众多的奴隶,而且一般亚述人也都可能有几个奴隶和土地,债务奴隶制因此而不复存在。
梯格拉特帕拉沙尔三世改革后,亚述帝国在剥削奴隶的方式上发生了重大变化。被征服地区的被迁居的居民分给了各别亚述人为奴隶,他们获得一小块土地,一家一户独立耕种,向主人交纳租税。他们可随土地一起买卖和转让。
亚述帝国时期,被征服地区的社会经济遭到严重破坏,其居民或被杀或被带走,财产被掠夺,许多城市、村庄被毁。即使梯格拉特帕拉沙尔三世改革后,情况也好不了多少。尤其,辛那赫里布毁灭巴比伦城,对南部两河流域的工商业是一个沉重打击。
亚述帝国的灭亡亚述帝国是靠野蛮的征服战争建立起来的,它对被征服地区的政策也极其残暴。因此,亚述同被征服地区的矛盾一直非常尖锐,被征服地区居民时刻都在寻找摆脱亚述统治的机会,反对亚述统治的起义此起彼伏,一直未断。公元前672年,米底争得独立,这是亚述帝国解体的第一个征兆。公元前669年,新被征服的埃及出现不稳,辛那赫里布再次出兵远征,但死于远征途中。公元前663年,阿萨尔哈东也进兵埃及,但终于未能保住埃及,公元前655年埃及获得独立。
亚述统治集团内部一直矛盾重重:王权同贵族、王室内部都有尖锐的矛盾,而且这两种矛盾还时时交织在一起,从而更加复杂化。梯格拉特帕拉沙尔三世是靠政变上台的;萨尔曼那沙尔五世时,剥夺了阿淑尔城和其它一些城市神庙的特权,因而招致抱怨,并因此而被杀;继承其王位的萨尔贡二世出身不明,可能是一个王子,也可能是个一般的贵族,总之是靠篡夺而登上王位的,他为摆脱贵族影响而另行营建新都。其子辛那赫里布也继续与贵族斗争,并迁都尼尼微,还剥夺了阿淑尔城和一些神庙的特权。他毁灭巴比伦城的作法不得人心;他不将王位传给长子,而传给小儿子阿萨尔哈东一事,也引发了一场内乱。阿萨尔哈东也不将王位传给长子沙马什一苏姆金,而传给幼子亚述巴纳帕尔,沙马什一苏姆金被派去担任巴比伦王,也引起一次密谋,沙马什一苏姆金在巴比伦起义。阿萨尔哈东死后,一次新的叛乱即将发生,被母后纳基亚一扎库吐制止等等。这些矛盾严重削弱了亚述统治者的实力,分散了他们的精力。
亚述帝国与外部世界的矛盾也很尖税。帝国末年,斯基泰人进攻亚述帝国西北部,给亚述以巨大压力,阿萨尔哈东不得不采取和亲政策,将自己的女儿嫁给斯基泰人的领袖,从而防止了帝国北边反亚述同盟的建立。亚述长期同埃兰争夺巴比伦。公元前626年,巴比伦尼亚获得独立,迦勒底人建立了新巴比伦王国,这对亚述是一个沉重打击。而后,新巴比伦王国又同米底王国结盟共同反对亚述。在公元前612年,联军攻陷亚述首都尼尼微,亚述帝国灭亡。帝国疆土被新巴比伦王国和米底王国瓜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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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新巴比伦王国时代 一、新巴比伦王国的建立
新巴比伦王国(公元前626—539年)是迦勒底人在南部两河流域建立的国家。迦勒底人是属于塞姆语系的一个游牧部落,公元前2千年代末,当阿拉美亚人向两河流域推进时,迦勒底人亦随之侵入两河流域。当时阿拉美亚人的主攻方向是北部两河流域,而迦勒底人则向南部两河流域渗透。公元前11世纪中叶,他们在巴比伦尼亚南部靠近波斯湾的一带地方定居了下来。最初,他们对城市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因而许多城市,诸如乌鲁克、尼普尔、西帕尔和库利伽勒祖等均被其摧毁。公元前9世纪时,迦勒底人形成了若干小王国式的部落联盟。巴比伦尼亚的原有居民无力阻止迦勒底人在南部两河流域的渗透。逐渐地,迦勒底人把自己看作是这片拥有古老文明的土地的主人,是古巴比伦王国传统的合法继承者。
公元前732年,巴比伦发生王位争夺,一个迦勒底人的领袖成了巴比伦王。亚述国王梯格拉特帕拉沙尔三世借机进行干涉,吞并了巴比伦尼亚。
在亚述人统治下,迦勒底人曾多次起义,并与埃兰和埃及等联合反对亚述。公元前721年,南部迦勒底地区的比特一雅金的统治者马尔都克一阿帕尔一伊狄那宣布自己为巴比伦尼亚之王,并同埃兰人结盟,在底格里斯河上的捷尔打败了亚述。他还将原有巴比伦尼亚贵族投入监狱,将其土地分给迦勒底人。但起义被辛那赫里布镇压。后来,马尔都克—阿帕尔一伊狄那再度起义,并与埃兰人、阿拉伯人、埃及人、阿拉美亚人、腓尼基人结盟。只是这个联盟过于松散,而且巴比伦的原有居民反对起义,使起义再次失败,巴比伦城被毁。阿萨尔哈东统治晚期,让幼子亚述巴纳帕尔继承王位,而让长子沙马什一苏姆金作巴比伦王。沙马什一苏姆金显然不服,于是在一部分亚述贵族支持下起义反对亚述巴纳帕尔。这得到巴比伦和迦勒底贵族的支持。他还联合了阿拉伯人、阿拉美亚人、吕底亚人,埃兰人、和埃及人。但联军遭到失败,沙马什一苏姆金被围在巴比伦城内达三年之久,后自焚而死。
公元前626年,被亚述人任命为巴比伦尼亚总督的迦勒底人领袖那波帕拉沙尔起义反抗亚述,建立了新巴比伦王国。但巴比伦尼亚的一些大城市,如尼普尔、乌鲁克等有强烈的亲亚述倾向,那波帕那沙尔在很长时期里只能占领巴比伦尼亚北部,且未能夺取城市。他对乌鲁克和尼普尔进行了长期围困,公元前616年,乌鲁克被攻克;过了一年,即公元前615年,尼普尔也被那波帕那沙尔占领。于是新巴比伦王国统治了整个巴比伦尼亚。
随后,新巴比伦王国同伊朗高原的米底王国结盟,发动了反对亚述的战争。公元前612年,联军攻陷亚述首都尼尼微,灭亡了亚述帝国。胜利者瓜分了亚述帝国的遗产:米底王国占有了亚述本土和哈兰地区;新巴比伦王国则分取了亚述帝国的其余地区——叙利亚和巴勒斯坦。不过,埃及人认为这一部分地区是它的属地,因而这些地区还有待新巴比伦王国去夺取。
第五节 新巴比伦王国时代 二、尼布甲尼撒二世的统治
公元前607年,年迈的那波帕那沙尔把军权交给了儿子尼布甲尼撒二世,而自己只管理国家的内部事务。当时,摆在尼布甲尼撒二世面前的首要任务,是同埃及争夺叙利亚和巴勒斯坦。为免除自己的后顾之忧,新巴比伦王国继续与米底结盟,尼布甲尼撒二世还与米底公主阿米蒂斯联姻,以巩固这一联盟。
公元前605年春,尼布甲尼撒二世率军西进,攻取叙利亚。卡赫米什是西进叙利亚的必经之地,而埃及在这里驻有一支军队(其中一部分是希腊雇佣军)。尼布甲尼撒二世的军队从南北两个方向夹击此城,战斗十分激烈。结果埃及驻防军被彻底歼灭,城市亦变为废墟。这一结果不仅为尼布撒二世打开了通往叙利亚的门户,而且实际上是把叙利亚巴勒斯坦交到了他的手中。
公元前604年8月,老国王那波帕那沙尔死去,正在叙利亚巩固胜利成果的尼布甲尼撒二世立即回到巴比伦继承了王位。
公元前601年,尼布甲尼撒二世率军向埃及边界推进,同埃及发生战斗,双方损失均很惨重。公元前598年初,他又远征阿拉伯,目的是要控制经过阿拉伯的队商道路。这时,在埃及法老鼓动下,犹太国王伊阿基姆宣布脱离新巴比伦王国。于是尼布甲尼撒二世兵围犹太首都耶路撒冷,并于公元前597年3月占领之,3千多犹太人被俘往巴比伦尼亚,谢德基亚被扶上犹太国王宝座。
公元前595年12月—594年1月,巴比伦尼亚发生军队骚动。尼布甲尼撒二世残酷地镇压了骚动,巩固了自己的统治。密谋的参与者被送上以国王为首的军事法庭,他们被控背叛国家,破坏对国王的誓约而被判处死刑,其财产亦被没收。
公元前590年,埃及新即位的法老阿普利伊鼓动腓尼基和巴勒斯坦起来反对新巴比伦王国,以达到由埃及控制这一地区的目的。这些地区的一部分倒向了埃及。这时,米底同新巴比伦王国的联盟出现裂痕。为防米底入侵,尼布甲尼撒二世在西帕尔以北筑了一道长城,横越两河流域平原作为屏障。不过,由于米底另有强敌,因而与新巴比伦王国的矛盾未曾激化。
公元前587年,尼布甲尼撒二世再度进军巴勒斯坦,围困了耶路撒冷。埃及抛弃了倒向自己一边的谢德基亚。耶路撒冷被围一年后城破,城市遭到大肆抢劫和严重破坏,大部分居民被掳往巴比伦尼亚,史称“巴比伦之囚”。由此,新巴比伦王国在叙利亚巴勒斯坦的统治巩固了下来。
尼布甲尼撒二世虽将大部分精力用于对外征战,却未忽视国内建设。他注意发展经济,在尼普尔附近修建了一个巨大的水池,使很多河渠流往这里,在干旱时可调节水的分配。他注重巴比伦的城市建设,使该城成为一个重要的国际商业中心。城市有豪华的宫殿、著名的“宫中花园”、以及马尔都克神庙、伊丝塔尔女神神庙、巴比伦塔楼等著名建筑。在他统治时,巴比伦城修有两道围墙和一道护城河,城门装饰华丽,成为一个坚固的军事堡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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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新巴比伦王国时代 三、新巴比伦王国的社会经济
两河流域南部一向是社会经济十分发达的区,农业、手工业和商业贸易有很好的基础,过境贸易也十分发达。现在又加上尼布甲尼撒二世牢固地控制叙利亚巴勒斯坦地区,使两河流域同地中海的联系畅通无阻,更加促进了它的商业贸易的发展。
当时巴比伦、尼普尔、乌鲁克、西帕尔、波尔西帕等城市都是十分发达的手工业和商业中心。这时的铭文中提到了多种手工业部门,如制革、服装、糕点、烤面包、纺织、建筑、……等。这些城市在国家经济生活中起了重要作用,并因而在政治生活中也起了重要作用。它们享有免税特权,有自己的自治组织。在商业贸易中,作为商品的,除手工业产品外,还有农产品(粮食、枣柳子、蔬菜等)。
商品货币关系发达的一个重要标志是大商家的出现。在新巴比伦王国时期活动的有一个著名的大商家,这就是埃吉贝商家。该商家的活动虽开始于亚述帝国时代,但只是在新巴比伦王国时期才活跃起来。该家族的档案现存于世界各博物馆中的有1千多块泥板。从该家族的档案可知,其经济活动的地区很广:巴比伦、西帕尔、基什、乌鲁克,甚至延伸到了国外。在波斯帝国征服巴比伦尼亚之后,其角触伸展到了伊朗高原。该家族的业务活动包括银钱借贷、商业活动、土地、房屋的买卖、租赁、奴隶的买卖和出租等。其商业经营的品种包括枣柳子、谷物、金属、金银项链、宝石、啤酒等。埃吉贝商家不仅自己直接经营各种业务,而且还由奴隶代理人去经营。埃吉贝家族的几个奴隶代理人的铭文也保存了下来。
新巴比伦王国时期,南部两河流域的奴隶制达于繁荣时期。这时,奴隶的人数大量增加,王室和神庙都拥有成百的奴隶,一些私人也拥有几十个、上百个奴隶。例如埃吉贝商家在一次分配遗产时,就有100多个奴隶被分配。该商家拥有的奴隶最多时曾达200个以上。
奴隶的来源,有战俘奴隶、债务奴隶、家生奴隶、购买来的奴隶,以及将孩子变为奴隶等。
关于战俘奴隶,《圣经》中说:“凡脱离刀剑的,迦勒底王都虏到巴比伦去,作他和他孩子的仆婢,直到波斯国兴起来。”
关于债务奴隶,一个铭文中说,尼布甲尼撒二世时,一个名叫希拉的女人欠了纳布—姆金一吉尔的钱,希拉便将自己的女儿利穆特—南纳拿去抵债,她住在债主家,给养由希拉本人供给,如果她女儿逃跑了,那么希拉要给债主银子。
关于家生奴隶,一个铭文说,尼布甲尼撒二世时,一个名叫埃布纳的奴隶主将自己的奴隶萨纳赫及其3岁的女儿沙—南纳—巴尼卖给了阿卡德城的一个祭司沙马什—丹努,价钱是0.5明那又3舍克勒银子。
关于购买来的奴隶,一个铭文说,女奴隶主白利利吐将自己的奴隶巴祖祖以0.5明那又5舍克勒银子卖给了埃吉贝的后代。
关于将孩子卖为奴隶,一个铭文说,在那波尼德第15年(即公元前549年),一个名叫巴纳特—伊丁的人,由于饥荒,丈夫死了,于是他把自己的两个年幼的孩子烙上奴隶的印记,送到乌鲁克的一个神庙当了奴隶,而且是终生的。
此时,奴隶被用之于从事农业、手工业、商业贸易、家务等各种劳动,还用以作为妓女。
新巴比伦王国时期,在更广泛的范围内实行了亚述帝国时期让奴隶独立经营的剥削方式,即不仅让奴隶独立租种土地,还允许他们经商、开办手工作坊、放高利贷、开办钱庄等。
关于奴隶独立租种土地的事实,如一份资料说,一个名叫伊丁—马尔都克的人的奴隶阿拉德—贝尔,租种了埃吉达一吐库耳苏之子阿拉德—纳〔……〕的土地,年租金是9库耳枣柳子。
有的奴隶成了手工作坊主,如一个名叫纳布一列姆—苏昆的奴隶,是一个生产帽子的手工作坊主。
有的奴隶放高利货,成为债主。如埃吉贝商家的一个奴隶—代理人纳布—乌提尔,借给一个名叫纳布艾列什1明那又15舍克勒银子,作为抵押品而给予纳布—乌提尔的是一块土地。他还借给另一个名叫乌里姆—巴乌的奴隶1舍克勒银子。
关于奴隶经商的例子,如贝尔苏纳的奴隶艾萨吉利伊,一次就向一个自由民购买了1200捆葱。显然,这不会是他自己食用,而是拿去出卖的。
有的奴隶在独立经营时,积累了一定的财富,并用自己积累的财富购买奴隶,从而也成了奴隶主。如希利姆—贝尔的奴隶纳布—列姆苏昆用六分之五明那银子购买了属于纳布—艾提尔的奴隶纳布—努—萨里姆,在此奴隶手上烙有苏姆—乌初尔之子沙马什—伊布尼的名字。
有的奴隶成了自己主人的业务代理人,如上面提到的埃吉贝商家,先后有几个著名的奴隶一代理人:纳布—乌提尔、涅尔伽尔—利初阿、达维恩—贝尔—乌初尔等。他们在为自己的主人经营各种业务时,往往也利用自己积累的财产经营商业、高利贷业务,赚取利润。如纳布—艾提尔,是埃吉贝商家的后代伊提—马尔都克—巴拉吐活动初期(公元前547—530年)的奴隶代理人,埃吉贝商家档案中的不少文件都与他的活动有关。
尽管新巴比伦王国时期有的奴隶可独立经营,并获得了一定的财富,甚至也占有了奴隶,或雇佣奴隶和自由民劳动,但这些奴隶就其地位而言,仍然是其主人的财产。独立经营的奴隶在与其他人发生经济联系时,只能用自己的财产去抵押,因为他的人身不属于他自己,而是属于他的主人。这些独立经营的奴隶,除向主人交纳地租或利润之外,还要交纳人身租。一个奴隶一年的人身租为12舍克勒左右,大约相当于一个雇工一年的工资。这种人身租是奴隶主对奴隶拥有所有权的经济表现。人身租往往以债务的形式在契约中表现出来,即写明奴隶欠其主人多少舍克勒银子,必须偿还。独立经营的奴隶所积累的财产,其最终所有权也仍然在其主人手中,主人可将其收归已有。即使一些富有了的奴隶代理人,主人在分家折产时,也会将他们作为财产分掉,或作为财产转让给他人。如达雅恩—贝尔—乌初尔,他原是伊提—马尔都克—巴拉吐的岳父伊丁—马尔都克的财产,是作为他女儿的嫁资转让给他的。后来在公元前508年分配财产时,他及其家庭又作为主人的财产转给了别人。
新巴比伦王国时期,奴隶作为主人的财产,可以买卖、转让、继承、出租和抵押。奴隶身上烙有作为奴隶的标志或其主人名字的印记。有的奴隶甚至烙有两个印记,即当奴隶出卖、转让时,他身上除原有主人烙的印记外,又要烙上新主人的印记。
因此,新巴比伦王国时期奴隶与奴隶主的矛盾仍然十分尖锐。虽然我们没有奴隶起义的资料,但奴隶常常以否认自己的奴隶身份的形式,或以逃亡的形式表明自己的反抗。有的奴隶甚至在主人已经写了让其有条件的自由的文件后还逃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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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新巴比伦王国时代 四、新巴比伦王国的灭亡
公元前562年,强有力的尼布甲尼撒二世死后,新巴比伦王国的政局骤然恶化,在5年里换了三个国王。公元前561年即位的阿麦尔—马尔都克在军队的参予下于公元前561年被推翻;新上台的国王涅尔迦尔—沙尔—乌初尔又于公元前556年被赶下台;一个阿拉美亚人部落领袖的儿子那波尼德上台当了国王(公元前556—539年)。
从私法文书的情况看,那波尼德统治时期巴比伦尼亚的商品货币关系仍然非常活跃,国内形势似乎是很稳定的,他甚至离开巴比伦而在阿拉伯一呆便是10年,目的是为巴比伦尼亚寻找一条新的商道。①
但有三件事引起了统治阶级中相当多的人的不满。一件事情是那波尼德不再崇奉原来巴比伦的主神马尔都克,而信奉月神(辛神),而且这个月神又不是原来巴比伦尼亚的月神,而是一个阿拉美亚人的月神,这引起了巴比伦祭司集团的不满;第二件事情是他长期离开巴比伦,而将朝政交给他的儿子贝尔—沙尔—乌初尔(《圣经》中称他为瓦尔塔沙尔),这不为统治阶级所理解;第三件事情是当时波斯人灭了米底王国和小亚的吕底亚王国,这不仅使巴比伦尼亚同小亚希腊人的贸易受阻,而且使巴比伦尼亚处于半被包围的状态,使新巴比伦王国在国际上处于孤立地位。因此,巴比伦尼亚的工商业奴隶主同那波尼德的矛盾也尖锐化了。
而新巴比伦王国内部的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尤其是同犹太人之间的矛盾)本来就十分尖锐。
因此,当公元前539年波斯人大举入侵巴比伦尼亚时,虽然巴比伦城有两道围墙环绕,还有一条护城河包围,本是十分牢固、固若金汤的,但却未经战斗便被波斯人占领了。①新巴比伦王国存在了不到一百年便灭亡了。
新巴比伦王国虽然为时短暂,但它存在的时期却是两河流域历史上奴隶制经济最繁荣的时期,它在两河流域历史上留下了深深的印记。新巴比伦王国的灭亡,标志着两河流域历史独立发展的完结。从此它被一个个的外族入侵和统治,直至公元7世纪阿拉伯人入侵并统治这里。
①例如,汉谟拉比在给辛•伊丁纳姆的一封信中指示他,把一位名叫埃亚•鲁•巴尼的人在某一城中的一块土地还给他,因为根据一块泥板,他在很久以前就享有这块土地的所有权。见L.W.金《汉谟拉比书信和铭文集》(L.W.King,lettersandInscriptionsofHammurapi),第3卷,伦敦1900年版,第28页。
①少数学者对此有不同看法。例如,米克认为,阿维鲁有时指贵族,有时指任何自由民,偶尔指从国王到奴隶的任何阶级成员;穆什钦努本来指平民,但有时指不同于神庙和国家的私人,参见《古代近东文献》,第166页。F.R克劳斯则认为,阿维鲁是极少数贵族,穆什钦努是国王所有臣属的统称,见其《阿米萨杜卡诏令》(EinEdiktdesKonigsAmmì—SadugaVonBabylon),来登,1958年版,第149—15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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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古代叙利亚、赫梯、腓尼基和巴勒斯坦 一、古代埃勃拉
埃勃拉的发现埃勃拉是一个叙利亚古国,约存在于公元前3千年代后期至前2千年代初,后来便从历史舞台上消失了。现代学者虽在两河流域和埃及的古文献中不止一次地见到过埃勃拉的名字,①,但却不知其确切位置。①因此,找到埃勃拉,这是考古学家、历史学家梦昧以求的事。
从1964年起,意大利考古学家在叙利亚的泰勒—马尔狄克赫进行发掘。1968年,他们在该地古遗址中发现了一个埃勃拉王子的雕像,初步确定这就是埃勃拉古国的所在地。此后,他们又在这里发掘出了王宫、档案库、城墙、神庙等。在该王家档案库中发现了一万多块泥板文书,用楔形文字(不同于苏美尔和阿卡德的楔形文字)写成,其内容涉及到行政、经济、外交、司法等方面的问题。此外,还有神话和词典(苏美尔和埃勃拉的楔形文字字典)。从而揭开了埃勃拉之谜。
埃勃拉古国的发现,被认为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古代世界在语言学、考古学和历史学方面的最大发现。”①也是本世纪以来在这方面的重大发现之一。
埃勃拉的历史埃勃拉这个地方,至少在公元前4千年代后期就已有居民居住了。公元前3千年代后期,在这里出现了王宫及档案库。它的王宫曾两度遭到破坏(约公元前2500年和公元前2000年左右)。公元前2000—1800年左右,该地文化显示出与以前的文化有所不同。公元前1800—1600年时埃勃拉城被彻底毁灭埃勃拉文化大约是由迦南人和胡里特人创造的。
在埃勃拉古国强盛之时,它同周围地区的埃及、两河流域、小亚、腓尼基等有着广泛的联系。阿卡德王国国王萨尔贡曾远征过埃勃拉,其孙纳拉姆辛也曾征服过它。拉伽什第二王朝的统治者古地亚统治时曾同埃勃拉有过密切的商业联系。在乌尔第三王朝的档案中,埃勃拉同马里、图图尔一起被提到,而且,此时的经济铭文表明,埃勃拉人经常造访两河流域南部。埃勃拉还同叙利亚的另一古国阿拉拉赫联过姻,埃勃拉国王的公主嫁给了阿拉拉赫国王米塔库。
埃勃拉虽不处于大河流域,但农业相当发达。埃勃拉城周围郊区是一片平原,有丰富的水源。农业不仅靠天然雨水灌溉,也可用河水灌溉。居民主要种植大麦和小麦。此外,畜牧业在经济中也起重要作用。
在埃勃拉经济中,手工业和商业相当发达。铭文中提到有陶工、雕刻工、金属工、面包师、木匠、纺织工、制香料者、磨坊工等。商人有两类:国家商人和私商。
在埃勃拉社会中,“埃勃拉之子”和外国人的界限十分清楚。前者享有一切权利,而后者虽是自由民,但不能享有任何权利,因为他们只不过是居住在埃勃拉的外国人。
在政治上,埃勃拉是一个君主制的国家。铭文中提到过6个国王的名字,伊格里斯—哈拉姆(Igris—Halam)、阿尔—恩努姆(Ar—Ennum)、埃勃里乌姆(Ebrium)、伊比—希庇斯(Ibbi—Sipis)、杜布呼—哈达(Dubuhu—Hada)、伊尔卡布—达姆(IrKab—Damu)。但他们的关系如何则不清楚。可能,当时埃勃拉实行的是王位世袭制,因为,从铭文中可知,第五位国王杜布呼—哈达是第四位国王伊比—希庇斯之子。另外,人们推测,在埃勃拉,国王的任期有一步的规定,因为从铭文可知,当埃勃里乌姆早已是国王时,其父阿尔—恩努姆还健在。
埃勃拉国王也拥有两河流域苏美尔时代的王的称号——恩西。国王虽是国家领导人和国内国际政策的负责人,但还不能专权。长老、王室成员(王后、母后)都可同他分权,王子可成为共治者。行政铭文中常常用“国王和长老”的表示方法表明,长老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还相当大,王权大概还要受其制约。
鼎盛时期的埃勃拉曾控制了广大的地区,但到公元前二千年代初,埃勃拉衰落了。其原因何在?学者们提出了种种说法:阿摩利人的影响;埃及古王国的衰落以及由此而引起的埃及与亚洲商业贸易联系的削弱;克里特在贸易方面作用的增加;贸易中心转移到了伊朗高原;幼发拉底河和地中海之间贸易商道的北移;农业条件的恶化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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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j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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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25 08:31
第六节 古代叙利亚、赫梯、腓尼基和巴勒斯坦 二、古代赫梯
赫梯的发现赫梯是小亚古国。其最早的居民为讲原始赫梯语的哈梯人,后来来了讲印欧语的涅西人。他们二者融合,创造了古赫梯文化。
关于赫梯,虽然《圣经》中曾提到过它;埃及的象形文字和两河流域的楔形文字也证实了它的存在,但在本世纪以前,人们却不知其确切位置。
1906—1912年,德国东方学家温克列尔在土耳其的波加兹—科伊(约在安卡拉以东150公里处)进行发掘时,发现了几千块楔形文字泥板,其中一部分是用阿卡德语写成的,但大多数却是用当时还不为人知的一种古代语言写成的(虽然也是用的阿卡德楔形文字)。1915年,经捷克学者格罗兹尼释读,确定其属印欧语系。根据铭文,波加兹—科伊就是赫梯王国的首都,而赫梯王国的中心并不像以前人们推测的那样是在叙利亚和巴勒斯坦,而是在小亚中部。
波加兹—科伊的发掘及其楔形文字的释读成功,奠定了一门新的学科——赫梯学的基础。赫梯学的主要内容是研究从远古到公元前1千年代中叶小亚居民的历史、文化和语言。
赫梯兴起前的小亚小亚是一个古老的文明地区。本世纪以来,在这里发掘出很多新石器时代的文化:1960年在哈奇拉尔发现的无陶新石器文化和有陶新石器文化,前者定年为公元前6750±180年,后者定年为公元前5820年与5393年之间;1961—65年在沙塔尔休于发现的有陶新石器文化,定年在公元前6300—5500年之间;1964—70年在萨约吕发现的无陶新石器文化,定年为7570±1100年与公元前6620±250年之间等。
公元前3千年代末,亚述人在小亚东部建立了若干商业殖民地,卡尼什是其中最著名的一个。小亚在公元前2千年代初就已进入文明时代,形成了若干小国家。该地居民从亚述学会了楔形文字。
初时,普鲁汗达在各小国中较为强大,其统治者称为大王。但后来,库萨尔夺得了霸权,它的统治者中最早的是阿尼塔及其父亲彼特哈那。他们攻占了涅西城,俘虏了它的国王。阿尼塔未经战斗便使普鲁汗达的国王投了降,从而使库萨尔王国成为赫梯国家兴起以前小亚中部最强有力的政治实体。但随着它的征服,亚述在小亚的商业殖民地也消失了。
赫梯兴起于公元前2千年代前期,其历史可分为古王国时期(公元前1650—1500年),中王国时期(公元前1500—1400年)和新王国时期(公元前1400—1200年)。
古王国时期的赫梯赫梯古王国的历史开始于塔巴尔纳统治时期(后来他的名字成了国王的称号),他不断征服,使赫梯统治的地区从小亚北部的黑海沿岸达于南部的地中海沿岸。其子哈吐什尔一世时,征服了小亚若干地方,赫梯始成为一个国家的名字,都哈图什。他还出兵北叙利亚,使该地胡里特人—塞姆人的强大国家阿拉拉赫臣服于自己。他占领了乌尔莎和哈苏两大城市并同哈勒颇进行了长期斗争,但未能征服。他的继承者穆尔西里一世时,不仅征服了哈勒颇,还于公元前1595年远征并灭亡了古巴比伦王国。
赫梯统治者每征服一地,便派自己的王子去进行统治,那里的居民被称作“王子的奴隶。”赫梯征服者同当地居民矛盾很深,终于导致“王子们的奴隶”的起义。
赫梯王室内部矛盾也很尖税,常常引起王位争夺,互相杀戮。公元前16世纪末,国王铁列平为防止王室内部争权夺利的斗争而进行改革,其主要内容为确定王位继承法。他规定,王位应由国王诸子按长幼顺序继承,在没有王子时则由长女婿继承,其他人均无权继承王位。他还规定,由彭库斯会议保证王位继承法的执行。王子犯法,不诛连其他亲属,也不得剥夺他们的田产和奴隶。
新王国时期的赫梯有关赫梯中王国时期的资料十分贫乏,其情况极不清楚。
新王国时期是赫梯历史上最强大的时期。这时,它与埃及、喀西特巴比伦、中期亚述、米丹尼王国等一起成为近东诸强,而它与埃及又是强中之强。
当时,赫梯垄断了冶铁技术,这不仅促进了它的土地的开垦,也成为它对外贸易中的一张王牌。
新王国时期,赫梯征服了小亚西南部总名为阿尔查瓦的地区;在南方征服了与赫梯人有血缘关系的努维亚人;在北方和东北方征服了小亚黑海沿岸的卡斯克人。但最使赫梯声名大振的是它同埃及进行的几乎长达一个世纪之久的争霸叙利亚巴勒斯坦的战争。当时埃及正进行埃赫那吞改革,无暇顾及其西亚属地,赫梯便乘虚而入,强占了埃及在叙利亚的许多属地。国王穆瓦塔努更率军同埃及第十九王朝法老拉美西斯二世会战于叙利亚的卡迭什,重创了埃及军队,并险些俘虏了拉美西斯二世。但赫梯军亦遭重大损失,以致无力再战。哈图什尔三世时,向埃及提出缔结和约,并将自己的女儿嫁给了拉美西斯二世,实行和亲。
公元前13世纪末,“海上民族”入侵地中海东部,赫梯是最大受害者,其首都哈图什陷落,王国西部地区为“海上民族”所占,东部地区残存了几个世纪后,于公元前8世纪时为亚述所灭。
新王国时期,赫梯制定了自己的法典,共两表,反映了奴隶制度、土地制度、商品货币关系等多方面的情况,是研究赫梯社会历史的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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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j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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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25 08:31
第六节 古代叙利亚、赫梯、腓尼基和巴勒斯坦 三、腓尼基
腓尼基①地处地中海东岸,其北为小亚,南为巴勒斯坦,东为叙利亚、西邻地中海,约相当于今天黎巴嫩这个地方。
古代腓尼基文化是由迦南人和胡里特人共同创造的。
腓尼基的经济腓尼基适于农耕的地方不多,但土地肥沃,雨量充沛,沿海地区适宜于种植葡萄与橄榄。
腓尼基的手工业原料丰富,黎巴嫩雪松是远近闻名的优质木材,还有若干矿产品。因此,它的手工业相当发达,著名的有造船业、纺织业(以羊毛为原料)、玻璃制造业、制陶、木器加工、金属冶炼与加工等。
腓尼基处在东西方交通的联结点上,又近海,有众多良港,因此,海外交通,商业贸易十分发达,是古代有名的商业民族。它很早就同埃及、埃勃拉、两河流域诸文明古国有了往来,同北非北部沿岸地区、西班牙南部沿岸地区交往密切,甚至乘船到过英吉利和爱尔兰,到过大西洋里,这既是探险,也与贸易有关。
腓尼基人从埃及输入亚麻,从塞埔路斯输入铜,从安那托利亚输入锡,从西班牙得到铝、铜、锡、奴隶等。而自己则输出木材、象牙制品、青铜制品、紫红色染料染过的纺织品等。腓尼基人还利用自己发达的造船业和众多良港,经营转口贸易。他们也进行奴隶贸易,是古代著名的奴隶商人。《圣经》记载说,推罗国王希兰曾派遣熟悉航海的船家同以色列国王所罗门派遣的人一起航海到俄斐,运回420塔兰特黄金、檀香木、宝石、象牙、猿猴和孔雀等。
腓尼基人在古代世界不仅以一个商业民族著称,它还以其广泛殖民于地中海沿岸和各岛屿而闻各,其殖民活动早于希腊人,最著名的殖民地当数北非的由推罗人建立的迦太基(公元前814—813年)。腓尼基人的殖民活动都是由各个城市国家单独进行的。众多殖民地的建立,促进了腓尼基商业贸易的发展,并为腓尼基本土提供了手工业原料、奴隶和市场。
腓尼基的政治状况有关腓尼基的政治状况的资料保存下来的很少,我们只知道,从公元前3千年代起,腓尼基的一些地区便陆续地建立起若干以城市为中心的小国,如推罗、西顿、贝鲁特、毕布勒斯、乌伽里特等。它们互不相属,且互相对立,从未形成为一个统一的国家。
这些城市国家中,有的是王国(如据埃及的阿马尔那档案,在埃及第十八王朝时,毕布勒斯是一个王国,其国王曾给埃赫那吞写过信)。但国王也并非专制君主,在这些国家里还有长老会议等一类机构。也有的国家是共和国。如推罗,在公元前6世纪的一个短时期里,它曾是一个共和国,领导这个国家的是一个由选举产生的行政官吏,称作萨非塔斯(Suffutas),即法官。但其政治制度有过变化(《圣经》中说到过它有国王)。在公元前4世纪时,在西顿和推罗存在过城市的议事会和公民会议,它拥有审议的权力。
腓尼基同叙利亚巴勒斯坦一样,处在一些大国的中间(埃及、赫梯、亚述、米丹尼、巴比伦等),因此,它成了各大国争夺和掠夺的对象,经常处于外国势力的统治之下。在其历史上的有限的独立时期里,各城市国家之间又互相争夺,严重削弱了它们自己的实力,不能团结一致以御外侮。
但腓尼基人在人类历史上作出了许多重要贡献,其最大者莫过于腓尼基字母文字的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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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25 08:32
第五节 古代叙利亚、赫梯、腓尼基和巴勒斯坦 四、古代巴勒斯坦
巴勒斯坦位于地中海东南岸,北为腓尼基和叙利亚、南为西奈半岛,经西奈半岛与埃及和非洲相通,东为约旦和阿拉伯沙漠。
早期巴勒斯坦巴勒斯坦地区是一个古老的文明地区。本世纪以来,在这里发现了若干新石器时代文化:1928年发现的纳吐夫文化,存在于公元前9—8千年代;1956年发现的贝哈文化,存在于公元前7200—6600年之间;自1868年以后被多次发掘的耶利哥,其遗址有自中石器时代至铁器时代的文化层,时间是公元前9200±107至公元前8千年代初,在这里发现了现知世界上最早的有碉堡和围墙的城市;1964年发现的穆勒贝特文化,时间为公元前9千年代后期至8千年代中叶等。公元前3千年代,迦南人已定居于巴勒期坦。公元前2千年代前期,喜克索斯人建立了包括巴勒斯坦在内的喜克索斯人的国家。公元前2千年代后期,这里又出现过一些迦南人的小国家。公元前2千年代末,“海上民族”侵入此地,称为腓力士丁人,“巴勒斯坦”即由其转化而来。希伯来人也约于此时迁来此处,并逐渐从游牧转向农业。
希伯来人的国家据《圣经》记载,希伯来人的祖先原住南部两河流域的乌尔城,他们在亚伯拉罕率领下来到巴勒斯坦。其中一部分希伯来人去到埃及,初时境遇尚好,后来埃及统治者对希伯来人的统治逐渐厉害起来,“派督工辖制他们,加重担苦害他们。”于是,在摩西率领下,他们走出埃及,回到巴勒斯坦(摩西律法即制定于此时)。他们同已住于此的迦南人争夺地盘,后一部分迦南人与之融合;另一部分则与之为敌,关系十分紧张。从希伯来人占领迦南(公元前1230年)到扫罗称王(公元前1020年)的这一时期,在希伯来人的历史上称为“士师时代”。②这是继祖先时代之后的一个时代,是希伯来人的氏族制度解体的时代。当时,希伯来人分为两大部落联盟:住在北方的以色列部落联盟和住在南方的犹太部落联盟。他们夺取迦南人的土地分给各部落内的各家族,还把一些迦南人变成奴隶。同时,希伯来人内部也在发生分化。
公元前12世纪末,“海上民族”侵入巴勒斯坦地区,他们被称为腓尼士丁人。希伯来人在同腓力士丁人的斗争中加速了阶级分化,并形成国家。《圣经》把希伯来人国家的形成说成是民约论的产物。据《撒母耳记》,当希伯来人同腓力士丁人作斗争时,其领袖撒母耳年纪老迈。他原立自己的儿子约珥为士师,继承自己的地位,但一些人向撒母耳请求说:“你年纪老迈了,你的儿子不行你的道,现在求你为我们立一个王治理我们,象列国一样。”开始时撒母耳不同意,他告诉人民说这很危险,对人民没有好处。但“人民”逼迫他不得不同意派一个王去进行统治。于是,在耶和华的指引下,出身便雅悯部落的扫罗被选中为王。
扫罗是希伯来人的第一个王,从他开始(公之前1020—1000年),希伯来人的历史进入时代。扫罗的统治得到多数希伯来人的承认。在他领导下,建立了一支强有力的军队,战胜了腓力士丁人,并向自己周围的其他邻人进攻。他的成就促进了希伯来人的觉醒和统一。
但扫罗的统治并不为所有的希伯来人所拥护。犹太部落联盟的领袖大卫背叛了他,率领南方犹太人的军队投奔了腓力士丁人,使扫罗遭到失败,扫罗及其诸子均死于战场,扫罗的尸首还被腓力士丁人悬挂于伯珊城头。
扫罗死后,大卫脱离腓力士丁人,在犹太即位为王,统一了犹太和以色列,定都耶路撒冷。他同腓尼基的推罗结成同盟,同腓力士丁人作斗争,并征服约旦河以东、死海以南地区。其子所罗门继续同推罗结盟,还同埃及友好,积极发展海外贸易,尤其是发展红海一带的贸易。他广召工匠在巴勒斯坦各城市大兴建筑,发展手工业。他将以色列犹太国家划分为12个行省,建立赋税和徭役制度,建立常备军,巩固君主专制统治。
所罗门死后,希伯来人国家分裂为以色列和犹太两个王国。其中,北方的以色列王国存在了约200年,便从历史上消失了。南方的犹太国家断断续续地存在到罗马人统治时期。它先后被埃及人、亚述人、新巴比伦王国、波斯帝国、希腊马其顿亚历山大帝国、塞琉古王国统治,最后为罗马人征服。新巴比伦王国的尼布甲尼撒二世两次攻占耶路撒冷,虏走它的居民,史称“巴比伦之囚”。它多次反抗罗马人统治,均遭镇压,罗马人大肆杀戮,并将许多人卖为奴隶,犹太居民被迫四散,远走他乡。
社会状况希伯来人原以游牧为生,入居巴勒斯坦后方定居,学会农业。国家形成后,它的手工业和商业贸易都有较大发展。
在希伯来人的国家里,奴隶制曾有一定程度的发展。奴隶来源,一是战俘奴隶。《圣经》中记载说:“你临近一座城……若不与你和好,而要与你打仗,……你就要用刀杀尽这城里的男丁。惟有妇女、孩子、牲畜和城内的一切财物,你可以取为自己的掠物。”二是债务奴隶。《圣经》中记载说,有一个先知门徒的妻,哀求以利沙说:“你仆人我丈夫死了,他敬畏耶和华是你所知道的。现在有债主来,要取我两个儿子作奴仆。”摩西制订的律法中,也有关于债务奴隶的律法。如规定债务奴隶的期限为6年,第7年准予自由。“他若孤身来,就可以孤身去;他若有妻,妻子给他生了儿子或女儿,妻子和儿女要归主人,他要独自出去。倘或奴仆明说:‘我爱我的主人和我的妻子儿女,不愿意自由出去。’”则经过一定手续终身服侍其主人。三是买来的奴隶。《圣经》中说:“人若卖女儿作婢女,婢女不可象男仆那样出去。主人选定她归自己,若不喜欢她,就要许她赎身;主人既然用诡诈待她,就没有权柄卖给外邦人。主人若选定她给自己的儿子,就当待她如同女儿,若另娶一个,那女子的吃食、衣服、并合好的事,仍不可减少。若不向她行这三样,她就可以不用钱赎,白白地出去。”
希伯来人的高利贷很发达,为数不少的人欠了很重的债,以致不得不用田产、乃至人身作抵押,统治者也不得不经常宣布豁免债务:“每逢七年末一年,你要施行豁免。豁免的定义乃是这样:凡债主要把所借给邻舍的豁免了,不可向邻舍和兄弟追讨,因为耶和华的豁免年已经宣告了。若借给外邦人,你可以向他追讨,但若借给你弟兄,无论是什么,你要松手豁免了。”
贫穷破产的人不少,他们只有靠打短工维持生计。
剧烈的阶级分化,必然引起尖锐的阶级矛盾,这在《圣经》中有明显的反映。
“耶和华说:‘以色列人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他们的刑罚;因他们为银子卖了义人,为一双鞋子卖了穷人;他们见穷人头上所蒙的灰,也都垂涎;阻碍谦卑人的道路……’”。“你们这些要吞吃穷人,使困苦的人衰败的,当听我的话。你们说:‘月朔几时过去,我们好卖粮;安息日几时过去,我们好摆开麦子;卖出用小升斗,收银用大戥子,用一双鞋换穷乏人,将坏了的麦子卖给人。”
“祸哉!那些在床上图谋罪孳造作诈恶的;天一发亮,因手有能力,就行出来了。他们贪图田地就占据,贪图房屋便夺取;他们欺压人,霸占房屋和产业。”
犹太教犹太教是希伯来人的宗教,它崇拜上帝耶和华。
希伯来人历经苦难,遭迫害,被迫四散他乡。犹太教成为其维系民族意识的重要纽带。犹太教坚持信仰一神,即耶和华,宣称希伯来人是上帝的选民,与神订有契约。当大批犹太人被虏往巴比伦时,犹太人中产生了希望耶和华会派救世主来拯救他们并恢复犹太国家的思想。波斯人灭亡新巴比伦王国,大批犹太人返回耶路撒冷后,犹太教逐渐形成。犹太教在形成过程中,其上帝观亦经历了从氏族部落神到民族神的发展过程。
犹太教的经典是《圣经》,共39卷,约于公元前12—2世纪用希伯来文写成,后来基督教从犹太教中脱胎而出,犹太教的《圣经》成了基督教圣经的一部分,即旧约。
①如一份契约记载了两位铜商合伙向另一人借得银、油和衣服到底尔蒙购铜。根据契约,债权人不承担损失,只拿取固定的利息。见《乌尔发掘文书》(UET)5:367,引自W.F.列曼斯《古巴比伦时期的对外贸易》(ForeignTradeintheOldBabylonianPeriodasRevealedbyTeltsFromSouthernmesopotamia),来登,1960年版,第36—37页。
①见法典第40条。但塔木卡绝不仅仅是王室代理人,他们在征税过程中有利可图。从塔木卡从事的活动判断,塔木卡基本是独立的私商、富有的奴隶主。
①因为当时两河流域的波斯湾沿岸被泥沙游积,经乌尔港的海路受阻。因此那波尼德企图开辟一条沿沙漠经提马绿洲前往埃及和南部阿拉伯的商道,而且他已占领了提马。
①关于巴比伦被波斯人占领的情况,史料中说法不一。此据《巴比伦年代记》(见《古代东方史文选》,1980年版,第二卷,第18页);而据希罗多德,则巴比伦是在激烈的战斗后才被波斯人占领的(见《历史》,Ⅰ,188—191)。
②见格罗维尼•庇提那托(GlovenniPettinato):《埃勃拉档案,一个记载在泥板上的帝国》(TheArchivesofEblaAnEmpjreinscribedinClay》)。1981年,第14—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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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25 08:33
第七节 波斯帝国 一、波斯帝国的兴起
波斯兴起前的伊朗伊朗高原是世界上农业发源地之一。本世纪以来,考古学家在里海以南的地区和扎格罗斯山地区发现了众多的新石器文化遗址。③伊朗高原也是较早进入文明时代的地区之一。早在公元前3千年代后期在其西南部就兴起过埃兰王国,它同两河流域有着密切的交往,乌尔第三王朝是它和阿摩利人灭掉的。刻有汉谟拉比法典的石碑也是在埃兰首都苏撒发现的。公元前1千年代初,埃兰王国曾同亚述帝国争夺两河流域南部,但遭失败,还一度被亚述征服。亚述帝国灭亡后,它成了米底王国的一部分。
公元前2千年代与波斯人同属印欧语系的米底人定居于伊朗高原西北部。米底人曾臣服于亚述帝国。据希罗多德,在亚述统治下的各民族中,米底人是最先起来反抗亚述人统治的。公元前672年,它争得独立,建立了自己的国家米底王国,都爱克巴坦那。在他的笔下,米底国家的形成乃是社会契约的产物。不过,从他的记述可以看出,米底国家实际上仍是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的产物。王权是在解决纷争(即阶级矛盾)中形成的。随着王权的形成,也就形成了暴力机器(军队、法庭),形成了脱离人民的国家机关。
米底王国曾强大于一时,它统治了伊朗高原的广大地区(包括米底,波斯、帕提亚等地)和小亚的部分地区。公元前7世纪后期,它同新巴比伦王国结盟灭了亚述帝国,分得了亚述帝国的西半壁河山。它还同小亚的吕底亚王国争夺对安那托利亚的统治权,最后双方缔结了和约。
公元前6世纪中叶,波斯兴起于伊朗高原的西南部,并灭了米底王国。
波斯的兴起波斯人是与米底人一起来到伊朗高原的,他们定居在伊朗高原西南部靠近波斯湾的地方。他们有10个部落,其中6个从事农业,4个从事畜牧业。在其兴起前曾臣服于米底王国。
公元前558年,出身于阿黑明尼德氏族的居鲁士二世①在波斯称王(在位时间为前558—530年),都帕赛波里斯。公元前553年,居鲁士举兵反抗米底统治。公元前550年,波斯人战败米底人,取得独立,并灭了米底王国,爱克巴坦那也成了波斯的首都之一。原属米底统治的埃兰、帕提亚、基尔卡尼亚、亚美尼亚等可能在公元前549—548年之间也相继归降了波斯。征服米底不仅扩大了波斯人统治的范围,增强了波斯的实力,而且使以前还不为世人所知的波斯,一下子便跃上了世界历史的广阔舞台。
公元前547—546年,波斯人同小亚强国吕底亚王国发生战争。吕底亚是一个十分富庶的国家,在其强盛时,曾控制了希腊世界和东方之间的海上和陆上贸易。米底王国灭亡后,它于公元前547年出兵卡帕多细亚(原属米底,现已归波斯人统治),从而引发了与波斯人之间的战争。居鲁士率军还击,打败了吕底亚,俘虏了它的国王克列伊索斯。不久,波斯人又借镇压吕底亚人起义之机,征服了小亚西海岸各希腊人城邦。
公元前546—539年之间,居鲁士先后征服了东部伊朗和中亚的许多地区:巴克特里亚(大夏)、马尔吉安那、花剌子模、索格地亚那、格德罗西亚、萨塔吉地亚、阿拉霍西亚、德兰吉安那、萨克人的地区、阿富汗等地,其统治范围在东方接近了印度河流域。
公元前539年,居鲁士转而向西,去征服新巴比伦王国。是年春,他的军队来到两河流域。10月12日,巴比伦城被波斯人占领,新巴比伦王国灭亡。原属其统治的腓尼基、叙利亚、巴勒斯坦及阿拉伯人都自动归降了波斯人。被强制迁居巴比伦尼亚的犹太人以及其他外国人都被允许返回自己的祖国。
公元前530年,居鲁士远征中亚游牧部落马萨吉特人,遭失败身亡。①冈比西斯二世的统治公元前530年,在远征马萨吉特人之前,居鲁士立了冈比西斯为共治者。居鲁士死后,冈比西斯即位为王。
冈比西斯在公元前525年征服了埃及,埃及国王普萨美提克被俘(后因参与反对波斯人的起义而被杀)。他在埃及建立了第27王朝。由此,波斯人建立起一个地跨西亚北非的波斯帝国,其版图比埃及新王国和亚述帝国大得多。此后,他还曾出兵远征利比亚和努比亚,均不顺利。据希罗多德,冈比西斯远征利比亚的军队毁于沙漠风暴;而远征努比亚的军队则败于准备不足。于是埃及爆发了反对冈比西斯的起义。公元前524年末或523年初,冈比西斯回到埃及首都孟斐斯,镇压了起义。
希罗多德说,冈比西斯滞留埃及时,犯下了一系列罪行:杀死埃及的阿庇斯圣牛;命令部下杀死了弟弟司美尔迪斯,原因是嫉妒其才能;其妻因不满于丈夫杀死弟弟,也遭杀害;杀死波斯人普列克撒佩斯之子,并要杀死原吕底亚国王克列伊索斯……等。“因此,不管从哪一点来看,我以为都可以肯定,冈比西斯是一个疯狂程度甚深的人物,否则他不会做出嘲弄宗教和习俗的事情。”①
公元前522年,在波斯发生了高墨塔暴动,冈比西斯闻知此事,立即动身返回波斯,但死于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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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波斯帝国 二、高墨塔暴动和大流士改革
高墨塔暴动波斯帝国刚建立不久,阶级矛盾、民族矛盾、乃至统治阶级内部王权与贵族的矛盾都十分尖锐。据《贝希斯吞铭文》,“当冈比西斯在埃及时,人民开始叛乱。在国内、在波斯、在米底,也在其它各省出现了很多谣言。”而当冈比西斯对利比亚和努比亚的征服遭到挫折时,终于引发了高墨塔暴动。
暴动于公元前522年3月14日爆发于波斯国内的庇里什瓦德地方的阿尔卡德里什山。暴动者打着冈比西斯的弟弟巴尔狄亚(据《贝希斯吞铭文》;而据希罗多德则为司美尔迪斯)的旗号起兵。①暴动引起强烈反响,各地纷纷响应:“于是所有的人民、波斯人、米底以及其它诸省都骚动起来,从冈比西斯转而倾向于他。他(高墨塔)夺取了王国。”
高墨塔自立为王,号召各地人民(包括波斯人和各被征服地的人民)拥戴他而抛弃冈比西斯。他还派人到各地去“宣布免除三年兵役和赋税”。从“人民”手中夺走了“牧场、牲畜、奴仆、房屋……。”
公元前522年9月,出身阿黑明尼德氏族的大流士同其他六个波斯贵族一起密谋,杀死了高墨塔及暴动的其他领导者,镇压了各地起义。暴动历时7个月。
暴动震撼了波斯帝国的统治。①
大流士的改革关于大流士其人,在他夺取政权以前的情况,人们所知甚少。从《贝希斯吞铭文》知道,他的父亲是维斯塔司帕。据希罗多德,他曾作为冈比西斯的侍从远征埃及。在参予谋杀高墨塔的事件中,他是7人中最后一个参加的。他主张实行君主专制统治,并夺取了政权。
大流士上台后,各地人民(包括波斯人)曾两度起义反对他的统治,他严厉地镇压了起义,并将镇压高墨塔暴动和两次人民起义的情况用波斯语、埃兰语、巴比伦语等三种语言(均为楔形文字)刻在贝希斯吞山崖上,此即著名的贝希斯吞铭文。
公元前517年,大流士远征印度,夺取了印度河流域;约在515—513年之间,他又远征巴尔干的斯基泰人,虽遭失败,但却征服了色雷斯地区,并使马其顿向其纳贡称臣,从而使波斯帝国成为古代第一个地跨亚、非、欧三大洲的大帝国。
帝国版图如此辽阔,民族成份极其复杂,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极其尖锐,各地政治、经济、文化发展极不平衡,而波斯的统治阶级又十分年轻、国家机器十分薄弱。因此,统治并不稳定。为了巩固波斯帝国,大流士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这在历史上称作大流士改革。
他加强王权,确立了君主专制的统治形式。①他神化自己的权力,说是阿胡拉马兹达恩赐于他。他控制了行政权、军权、司法权,建立起王室经济。国王之下设有办公厅,内有通晓帝国内各种语言的人,以了解情况。他常巡行各地,或派人到各地去了解情况,以加强控制。他还建立特务组织,刺探各地情报(主要是了解各地总督和高级军官的情况)。
他将全国划分为20个行省①(称萨特拉庇亚,波斯不在其内),设总督(称萨特拉庇)治理。总督初时不管军事,①,只管地方行政、司法、征税②他规定了各行者应纳税的数量。①
他将全国划分为五个大军区,每个军区下辖若干省军区。军事长官和总督互不相属,使其互相牵制。波斯军队由步兵、骑兵、战车兵、象兵、海军、工兵等组成。战时还可从各省和各部落征集到一支相当庞大的军队。军队的指挥官多为波斯人(战时从各省和各部落征召的军队则由各省和各部落的人指挥)。军队中战斗力最强的是由1万名波斯人组成的所谓“不死队”。国王每年要对军队进行检查,边远地区则由国王派人检查。
他统一了铸币制度。他规定帝国中央铸造金币、行省铸造银币、自治市可铸造铜币。金币称为大流克,每枚重8.4克。②
他在全国建立驿道,方便军队的调动、国王命令下达和下情上达。加强帝国各地的联系。在驿道沿途设有驿站,配备有人员、马匹、粮草。最长的一条驿道起自小亚西海岸的以弗所,西至伊朗高原的苏撒,全长2400公里,称为“御道”。另一条著名驿道是从巴比伦经伊朗高原至印度河。这种驿道可能是在原有大的队商道路和亚述帝国时期的一些驿道的基础上修建的。
他调整了波斯与各被征服地原有统治者之间的关系,在制定法律时尽可能参考各地原有法律;对各地宗教采取宽容态度,不加排斥,借以拉拢各地上层人物。
他开通了尼罗河至红海间的运河;又于公元前518年派斯基拉克调查印度河口,斯基拉克率船队从印度河口西行到达红海,历时30个月,从而建立了印度和帝国的海上联系;还在中亚修建水库等等。
改革巩固了波斯帝国的统治,但并未消除帝国内的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也未消除帝国内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不平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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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j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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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25 08:33
第七节 波斯帝国 三、波斯帝国的社会经济
波斯帝国包罗了为数众多的地区和民族,其社会经济结构五光十色。帝国内的一些地区(如埃及、两河流域、印度河流域、小亚、叙利亚和巴勒斯坦等地)奴隶制经济已发展一两千年;而另一些地区则较落后,刚刚进入文明时代,处于奴隶制社会初期,甚至还处于原始社会晚期。即使是波斯和米底,也都还处在文明发展的初期阶段。帝国内有的地区有发达的农业、手工业和商业贸易;而另一些地区畜牧业较发达,农业、手工业和商业贸易则不那么发达等等。
波斯帝国政府将被征服地区的许多肥沃土地掠夺过来,分给波斯王族成员、官僚贵族和军事殖民者。从资料可以看出,分给王室成员的土地数量极大,还拥有灌溉系统。如王子、埃及总督阿尔沙马,在苏撒至埃及沿途都拥有地产。王后帕利萨蒂斯在巴比伦尼亚有一座“帕利萨蒂斯城”和多处地产,在米底有一些村庄也属于她,她在这些村庄中拥有奴隶、谷物、牲畜和其它财产。有一个村庄是供给她零花钱的。官僚贵族也拥有许多土地。如波斯驻巴比伦的一个总督特里塔伊克美斯拥有的部分财富是:在他的私人马厩里,除去军马以外,还有800头种马,1.6万头牝马,即每20头牝马有1头种马。此外还有许多印度犬,以致平原上的四个大村庄由于供应这些印度犬的食物而被免去一切贡税。波斯贵族们住在巴比伦等大城市,其地产并不由他们自己管理,而是由地产管理人经管。③这些地产管理人多半是当地土著,①他们负责经管这些土地,给地产的主人带来收入。②这些地产多半是出租的,③但也可能由奴隶耕种。①
军事殖民者(即波斯在各地的驻防军)被分给服役份地,它们被称作“弓的份地”、“马的份地”等。②军事殖民者往往把这些份地租给他人耕种以收取地租。持有这种份地的人需服兵役;后不服兵役时便需纳税。公元前5世纪后期在两河流域南部经济生活中起过重要作用的穆拉树商家,其经济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便是承租他们的土地(有的租期长达60年),有时还代他们纳税。③
神庙拥有大量土地。这些土地大多是租佃出去。它们在出租土地时,还往往出租农具、种子、牲口、以及依附于神庙的劳动者。
王室、神庙和官僚贵族奴隶主经济中的劳动者有依卡努(Erresu)、苏沙努(Susanu)和格尔达(Garda)。依卡努和艾列苏通常都译作“农民”、“庄稼人”;依卡努也译作“农业经济劳动者”,艾列苏则译作“农业租佃者”。依卡努或则租种神庙土地,连同牛、犁、种子、有时还获得份粮;或者随神庙土地一起被租出去。艾列苏是宫廷的依卡努,他们地位世袭、有自己的家庭,不能被出卖;他们被固著在土地上,有专门的官吏监督其劳动。在苏沙努中,除农民外,还有掌握一定专长的手工业者。
在王室经济中劳动的还有一类劳动者,叫做格尔达(或库尔塔什),他们也是在别人监督下劳动的,是非波斯人(如埃及人、巴比伦尼亚人、吕底亚人等)。他们中有从事农业劳动的,也有从事手工业的,还有牧人。在《要塞墙泥板》④中记有由格尔达交纳的实物租金(谷物、面粉、牡羊、酒和啤酒);《宝库泥板》⑤记载有向格尔达支付银子和粮食。据《宝库泥板》,格尔达可从一个地方调到另一个地方,他们组成为一个个的劳动队,有时一个队的人多达几百,甚至上千。格尔达的份粮通常为男人每月30公斤谷物,妇女为20—30公斤谷物。除谷物外还有酒、啤酒、植物油。格尔达的法律地位还有争论。⑥
波斯帝国的统治基本上未改变各被征服地区的社会经济制度。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波斯当局的某些措施也为各地经济生活的正常进行创造了条件。如实行铸币制度、维持各地原有的市场价格,修建驿道,保证商旅安全、发展过境贸易等。在新巴比伦王国时代就已十分活跃的埃吉贝商家,在波斯帝国初年仍继续其活动,直至公元前480年左右。在公元前5世纪中叶在巴比伦尼亚兴起了穆拉树商家。
在波斯帝国时期,中亚和西亚地区的经济文化交流无疑得到了加强,这对中亚和伊朗高原经济文化的发展起了积极作用。由于先进的生产投术、灌溉农业的传入,使得中亚和伊朗高原获得了较为明显的进步,不过,其代价也是沉重的。而两河流域和埃及等地的经济发展则受到了阻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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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波斯帝国 四、波斯帝国的衰亡
大流士统治时期是波斯帝国的鼎盛时期。但他挑起的希波战争却以失败而告终,从而也成为波斯帝国由盛而衰的转折点。希波战争消耗了波斯帝国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严重削弱了它的实力;此次战争尤其暴露了它的弱点,激化了帝国内部的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
希波战争以后,波斯帝国的统治者一方面割断了帝国内小亚希腊各邦同希腊世界的联系,从而导致了这一地区的衰落;另一方面,波斯统治者又经常插手希腊事务,挑起希腊内部的不和与冲突。不过波斯帝国先前那种东征西讨的势头再也不见了。
大流士改革后,在波斯帝国虽未发生过象大流士执政前后那样大规模的起义,但小规模的起义仍时有发生。公元前404—343年,埃及一度争得独立,这予示了波斯帝国的瓦解。
希波战争后,由于对外征战的结束和统治的相对稳定,使得波斯统治阶级的腐朽性也越来越暴露,争权夺利的斗争日益发展。先有公元前5世纪末小居鲁士与其兄阿塔薛西斯二世争夺王位的战争;后又不断发生宫廷政变。公元前357年,一度有所作为而企图复兴波斯帝国的阿塔薛西斯三世被自己的宫廷医生所杀;其子阿勒西斯也在公元前337年成为一次新的阴谋的牺牲品,他同其家人一起被杀,宫廷贵族把亚美尼亚总督拥立为王,是为大流士三世。统治阶级内部的争斗也严重削弱了帝国的实力。
公元前334年,希腊马其顿的亚历山大为了称霸希腊,打着为希腊复仇的旗帜,率军远征波斯帝国,经过格拉尼库斯河战役、伊苏斯战役和高加美拉战役,摧垮了波斯帝国的军事实力,大流士三世每战必逃,终于逃到巴克特里亚后被杀。公元前330年,波斯帝国被亚历山大所灭。
③关于埃勃拉的具体地点,现代学者约有十多种说法,见上引庇提那托书,第20—21页。
①《古代的埃勃拉》文集,俄译文出版者的话。
①腓尼基这个名字来源于这里海中出产的一种紫红色染料,这种染料在古代名扬四海。在迈锡尼文明的铭文中已使用过Po-ni-ki-ya(意为“红色的”)这个字;在荷马史诗中也曾以Phoinix来称呼这个民族和地区。但在古代,居住在叙利亚巴勒斯坦一带的迦南人也同紫红色这一概念有关,只是“迦南”的概念比“腓尼基”的概念要广泛些,这包括了腓尼基、叙利亚和巴勒斯坦。见《腓尼基》(《Phoenician》),第24页。
①所谓“士师”,乃是希伯来人的先知、统帅和救世主三位一体的,被看作是上帝选定的,被赋予上帝智慧的人。
①见《近三十年来前陶新石器公社的发现》,载北京大学东北师大历史系合编《世界古代史论丛》(第一集),第25—126页;另见马松:《早期文明》。
①关于居鲁士的出身说法很多。据希罗多德说,他至少知道有四种说法。见《历史》,Ⅰ,95。
①此据希罗多德(见《历史》Ⅰ214)。但关于居鲁士之死,有不同说法。希罗多德也说:“关于居鲁士的死的传说的确有很多,但我只叙进了上面的一种,因为我认为这个说法是最可信的。”
①同上书,Ⅲ,27—38。但现代研究者对希罗多德的这些说法持有异议。如丹达马耶夫就认为,真实情况并非如此。(见他所著《波斯帝国政治史》第55—77页。
①有的学者认为,高墨塔就是巴尔狄亚。见丹达马耶夫:《阿里明尼德朝统治初期的伊朗》第121页及以下;以及他所著《波斯帝国政治史》第64页及以下。关于高墨塔其人,古代留下的各种资料说法不一,其被杀的时间,地点也说法不一。
②关于高墨塔暴动的性质学者们说法不一:一些学者认为它具有米底贵族恢复自己特权的性质,(见原苏联科学院编《世界通史》,中文版,第2卷(上),第10—11页);丹达马耶夫认为,暴动并非爆发于米底,而是爆发于波斯;参加暴动的除米底人外,还有波斯人和其他各民族的人;暴动并未提出什么恢复米底贵族特权的特殊口号,或采取这方面的措拖;暴动提出的口号和采取的措施并非只对米底人有效,对波斯人也有效。因此不能认为是米底贵族反波斯的活动。见《波斯帝国政治史》,第73页及以下;《早期阿黑明尼德朝统治时期的伊朗》第121页及以下。
①据希罗多德,大流士等7人在镇压高墨塔暴动后,曾就波斯帝国的统治形式问题进行过一次讨论,最后确定采用君主专制的形式,但仍有人持保留态度。见《历史》Ⅲ,80—88。
②波斯帝国的行省数目时有变化。此据希罗多德《历史》,Ⅲ89。
③但后来也有总督管军事的。如小居鲁士在担任小亚总督时,就兼管军事。见色诺芬:《长征记》Ⅰ,1.中文版,第1页。
①过去广泛流行的一种意见认为,波斯帝国实行包税制。1951年法国学者卡尔达西亚根据对穆拉树家族档案材料的研究得出结论说,波斯帝国实行包税制是没有根据的,见丹达马耶夫和卢康宁著:《古代伊朗的文化和经济》,第197—198页。
②见希罗多德《历史》,Ⅲ89—95,总计每年约征税14560塔兰特。除货币税外,还有实物税,以及其它苛捐杂税,如国王军队路过时的招待费,往往使整村整村的人倾家荡产。见《历史》。Ⅶ,118—120。
③但在波斯帝国内,这种铸币除在小亚较为流行外其它各地(包括波斯)均不甚流行。参见《古代伊朗文化和经济》一书,第202页及以下。
①如据阿尔沙马给他地产管理人的信可知,他的地产管理人有纳赫特—荷鲁斯、马尔都克、纳布—达拉尼,扎托希、乌巴斯塔巴拉、哈尔初,马特哈勒—乌巴沙、巴伽法尔纳,弗拉达法尔纳和伽瓦什纳等。
②如阿尔沙马在埃及的地产管理人纳赫特—荷鲁斯就是个埃及人。见AD,Ⅵ。
③王子瓦洛希在埃及的地产管理人未将地产上的收入送给瓦洛希,于是瓦洛希要阿尔沙马叫纳赫特—荷鲁斯去邦助催要。
④从Kr185可知,王后帕利萨蒂斯在巴比伦尼亚的尼普尔的地产是租给穆拉树商家的。
⑤如据色诺芬《长征记》,一个名叫阿西达提斯的波斯人拥有大量奴隶。当色诺芬率希腊雇佣军去攻击其城堡时,虽然堡垒周边的奴隶们及大部牲畜都逃跑了,但他们仍“得了约二百奴隶和足供祭献牺牲用的羊只”。
⑥穆拉树档案文件BEⅨ,74等就提到“弓的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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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上古西亚文化 一、文字
古代西亚是人类文明的重要发源地。这里地域辽阔,民族众多,对人类文明作出了重要贡献。
古代西亚仅管民族众多(苏美尔人、阿卡德人、阿摩利人、喀西特人、亚述人、胡里特人、埃勃拉人、赫梯人、迦南人、迦勒底人、波斯人、埃兰人……等等),语言各异,但大多使用楔形文字,即用楔形文字来书写他们的语言。
楔形文字是苏美尔人发明的。公元前4千年代后期的乌鲁克时代,在苏美尔地区出现了图画文字,后来演变成楔形文字。
楔形文字也是由表意符号、表音符号和限定符号三部分组成。其表意符号和限定符号与埃及象形文字的同类符号作用相同,而表音符号在构造上与埃及的表音符号有所不同。埃及的表音符号没有元音,只有辅普,而楔形文字却有可以明确划开的,含有元音的音节。这些音节或是由辅音加元音,或是由元音加辅音,或是由辅音加元音再加辅音构成,其中第三种情况较为少见。楔形文字不能用辅音表达出单独的音节。
早在苏美尔时代,楔形文字的符号就已达600多个,常用的符号也有300多个,而且每个符号都至少有一两个字义,因此掌握起来较困难。认识一种楔形文字并不能使你必然认识另一种楔形文字,例如,你认识苏美尔人的楔形文字,却不一定认识赫梯人的、埃勃拉的、阿卡德的……等等楔形文字。
古代西亚人民不仅发明了楔形文字,而且较早地发明了字母文字,这就是腓尼基字母文字。它对当时及后世产生的影响不可估量。在它的影响下,在东方创造了阿拉美亚文字,而阿拉美亚文字又对古波斯字母(外形为楔形)、安息字母、阿拉伯字母、希伯来字母产生过重大影响;在西方,希腊字母也是在它的基础上产生的,而希腊字母又是拉丁字母以及其它欧洲一切字母文字的基础。
第八节 上古西亚文化 二、文学
古代西亚人民留下了不少文学遗产,包括神话、传说、英雄故事、史诗、箴言诗、战争文学、宗教文学等。
创世神话《埃努玛•埃立什》记载在7块泥板上,它是有关马尔都克成为巴比伦主神的故事,反映了古巴比伦王国统一两河流域南部的事实。故事说,世界原为一片混沌,后出现神母提阿马特。她生下诸神,诸神却反叛她。她欲惩治诸神,诸神惊恐万状,只有马尔都克神临危不惧,战胜了她,掌握了世界的命运。他还将提阿马特一分为二,创造了天地,在天上安置了群星,也安排了太阳、月亮和众行星的运行轨道;在地上创造了动植物、水流和鱼类,还创造了人,以便为众神提供牺牲和祭品。
从苏美尔时代的《伊尼娜赴冥府》发展而成的《伊丝塔尔赴冥府》,是说爱情与生命女神伊丝塔尔的丈夫,植物之神塔木兹,不幸落入冥府。伊丝塔尔毅然闯入冥府,与众冥神斗争,但她也身陷冥俯。这一对司爱情、繁殖与生命之神的消失,也使大地上百草凋零,万物枯萎,田园荒芜,诸神亦无人祭祀。于是诸神命令冥神放还伊丝塔尔夫妇,从而使大地重新欣欣向荣。
两河流域南部每年的洪水泛滥给人民带来重大影响,人类为了生存必须同洪水斗争。关于洪水的传说反映了这种情况。其内容是,诸神要用洪水泛滥的办法淹没世界,毁灭人类。但虔诚的赛苏陀罗却予先得到了神的启示,建造了大船,把一切生命的种子(即各种动植物的一公一母)都带到了船上,躲过了七天七夜的汹涌洪水,从而为世界保存了人和各种动植物的种子。这个故事成了后来《圣经》《旧约》创世纪中诺亚方舟的原型。
在箴言文学中,著名的有《咏正直的受难者的诗》和《主人与奴隶的对话》。前者叙述了一个笃信宗教的受难者的故事。其主人公正直而虔诚,竭力按神和国王的意愿行事,但却不得好报,处处受苦受难,最后对神的公正产生了怀疑;“我召唤我的神,但是他并不转过脸来向着我。我向自己的女神祈求,但她甚至连头都不抬。”后一篇作品中,描述了主人同奴隶对12个问题进行的对话。在对话中,主人说什么,奴隶也都随声附和,说这样作会有什么好处,然后主人又说不想作了,奴隶也便说不作也好,并讲了好的理由。在最后一个问题的对话中主人说不知怎么好了,奴隶则说,那就把两个人的头砍下投入河中。主人说要让奴隶先死;奴隶回答说:“我死之后,你还能活上三天吗?”反映了“与汝偕亡”的气概。
在两河流域的文学中,《吉尔伽美什史诗》占有重要的地位。该史诗分别记载在12块泥板上,共三千多行。其基本内容在苏美尔和阿卡德时代已具雏型,在古巴比伦王国时期第一次编成定本。而最完备的编辑本当在公元前7世纪亚述帝国国王亚述巴纳帕尔时代。史诗的情节大致可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写主人公吉尔伽美什在乌鲁克城的残暴统治,及他与恩启都的友谊;第二部分叙述了他与恩启都的英雄业绩:战胜林中妖怪洪巴巴和杀死残害乌鲁克居民的天牛;第三部分写吉尔伽美什为探索人生奥秘而进行的努力;第四部分叙述了他与恩启都幽灵的谈话。
在宗教文字中,希伯来人的《旧约》圣经和琐罗亚斯德教的经典《阿维斯塔》都可以说是民间文学集,里面有诗歌、民间故事、英雄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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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上古西亚文化 三、科学
古代两河流域人民很早便已进行天文观察。他们将肉眼能看见的星星绘成星象图,按方位分为星座;他们已知道黄道十二宫;记录了彗星和流星、虹、地震、台风;知道了星体运行的周期,予测日食和月蚀,知道五大行星与黄道十二宫的相对关系。
在天文观察的基础上,两河流域早在苏美尔时代便已制定了自己的历法——阴历。他们把两个新月出现之间的时期作为一个月,(每月为29日,共354天。这与太阳历之间的差为11天多。他们用置闰的办法来补足。开始时置闰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后来逐渐科学化,有了固定的周期。公元前6世纪后期为8年三闰,以后又定为27年10闰。他们把每昼夜按黄道十二宫划为12个单位,即12小时,每小时为30分;把每月分为4周,每周7天,分别由一个神主管:太阳神沙马什主星期天,月神辛神主星期一,火星神涅尔伽尔为星期二,水星神纳布为星期三,木星神马尔都克管星期四、金星神伊丝塔尔管星期五、土星神尼努尔塔管星期六。这就是今天一星期七天的来历。
在数学方面,两河流域人民早在乌鲁克时期就已有60进位制与10进位制的计数法。他们发明了从1到10的整数符号。10进位制显然与早期人们用手指计数有关,数到10即两个手的全部手指数;而60进位制则起源于时间的计算,因为60=5×12,5等于一个手的手指数,12则是一年的月份数。他们早已有了数字的位值制的概念(即同一数字符号与其它数字符号位置不同其量亦不同),这在数学上是一个重要贡献。
古代两河流域人民已掌握算术四则题的运算,还有四则运算表。他们已知分数,会求平方和平方根,立方和立方根,并有现成的表可以查找。他们会解二次方程,解出含5个,甚至10个未知量的方程。他们的代数方程是用语文叙述,并用语文来解释的。他们会计算长方形、三角形和梯形的面积,计算截头角锥体的体积,已知运用毕达哥拉斯定理。
古代两河流域人民运用数学知识解决了日常生活中(包括农业、手工业、商业贸易、天文历法等方面)的各种问题。
常用药物包括多种动植物、矿物,制剂有丸、散、灌肠。也采用体操疗法和按摩法。医生出诊时常带绷带、药品和器械。
古代两河流域有两类医生:专门的医生和民间医生。
在希伯来人的《圣经》等文献中,也有关于医学方面的论述。希伯来人没有职业医生,而是由祭司治病。在公元前5世纪的犹太法规集中,记述有关于解剖和生理的资料:食管、喉、气管、肺、脑膜、生殖器等,并经常提及脾、肾、心、肝、小肠及其它内脏。血腋被认为是生命的元素。他们已知人体有248块(或252块)骨。
在波斯的琐罗亚斯德教的经典《阿维斯塔》中也包含有医学的知识。
当然,在西亚,医学与巫术、宗教有很深的渊源关系,往往很难分开。
第七节 上古西亚文化 四、建筑
从两河流域的乌鲁克时期起,就有建筑物保存下来,这就是当时的神庙建筑吉库拉特,一种用生砖建成的多级寺塔。由于两河流域南部地势平坦,又常有洪水泛滥,故建筑物多建在高台之上。这种风格一直沿用,连王宫建筑也是如此。后来居鲁士的陵墓虽不建在平原,却也建在高台之上。
乌尔第三王朝的乌尔纳姆国王建造的雄伟寺塔有不少创新,如增加神庙的台基,其台基有三层,每层高11.5米,神庙的基础是用在沥青中浸泡过的砖垒砌的。
古巴比伦王国没有什么建筑物传世。亚述帝国时却出现了规模巨大的王宫建筑。亚述人不信来世,故不重视陵墓建筑,国王死后往往葬于王宫地下。但他们对王宫建筑却十分重视,国王只要一登基就大兴土木,建造新宫。只可惜这些王宫大多毁于战火,没有一座完整的保存下来。现存于霍尔萨巴德的萨尔贡二世的王宫残址可说是最典型的亚述建筑物之一。亚述的王宫一般都建在一块长方形的土地上,四面高墙围绕,设有供守卫用的塔楼。他们已懂得用柱子和拱架结构。在宫殿大门两边有一些人面兽身的雕像,还有一对高约3—4米的人头狮身鹫翼牛脚的雕像。
城市建筑以新巴比伦王国时期的首都巴比伦城的建筑最为著名。该城由—14米,宽6.5米,长6公里。围墙上每隔20米左右便修有一座塔楼。在外墙之外,离城墙20米,还有一道土围和濠沟,沟中注满了水。该城有8个城门,其中北门(伊丝塔尔门)是用兰青色琉璃砖装饰的,砖上有公牛和神话中的怪物的浮雕,最为壮观。城内有一条贯通城区南北的街道,穿过伊丝塔尔门的北门。道路中央用白色大理石和玫瑰色石板铺砌而成。在幼发拉底河上有一座长123米,宽5—6米的大桥,将处于河的东西两边的旧城和新城联结起来。城内店铺林立、手工作坊和商店比比皆是。城内有包括王宫、马尔都克神庙和巴比伦塔楼、伊丝塔尔女神神庙等在内的著名建筑物,而特别为人称道的是被誉为古代世界七大奇迹之一的“空中花园”。相传这是尼布甲尼撒二世为其娶自米底王国的阿米蒂斯王后而修建的。据说,这座空中花园是正方形,每边长120米,是由一些巨大的柱子支撑起来的多层建筑。每一层的每根柱子上面是用长4.8米,宽1.2米的巨大石板拚起来的地板,上面铺有芦苇和沥青的混合物;再上面又铺了两层砖,还有一层铅板;再上面是泥土,用以种植花草树木。最上一层的支柱高达23米。有一根空心柱从底层一直通到顶层,内有唧筒,用于从河中抽水,灌溉各层的花草树木。可惜,该花园毁于公元前3世纪。⑦
关于城市建筑,在两河流域以外,有巴勒斯坦的耶利哥,这里有现在所知世界上最早的城市建筑,有围墙和碉楼,碉楼下有地道可通城内;在叙利亚有埃勃拉的城市和王宫建筑;腓尼基的建在海边山崖上的各城市(推罗、西顿等);小亚赫梯的王宫建筑一定很有名,因为亚述国王称他们的王宫建筑取自赫梯。等等。
波斯的王宫以其雄伟著称。显然,波斯国王力图在这方面也要超过亚述和新巴比伦王国。现存居鲁士在帕萨尔加第的一段王宫残垣,其风格兼有埃及和亚述的特色。大流士在帕赛波里斯的王宫修在高层石墩之上,它由大小不等的一些厅堂组成,最宽敞的一间是迎客厅,由许多石柱支撑木顶;接待厅由36根柱支撑。而薛西斯的金銮殿则由100根柱子支撑,它既模仿了埃及的风格,也有爱奥尼亚风格的影响。为其独创的是垫托天顶横梁的柱头,雕成两头背对背匍伏着的、脖子和躯干连在一起的动物形象可能是公牛、马或非驴非马的动物,有时还长着人头。
第七节 上古西亚文化 五、宗教
古代西亚早期也象埃及一样流行多神崇拜:崇拜动物、植物、自然现象(天空、月亮、太阳、星星、风雨雷电等),它们作为原始社会的图腾崇拜和自然崇拜对象乃是氏族部落的保护神。这些崇拜是人们对凶猛的动物、风雨雷电、洪水等的恐惧、和对一些给予他们带来恩惠的自然现象的感激的产物。进入阶级社会以后,它们被剥削阶级所利用。在两河流域南部形成统一国家和君主专制后,曾出现过全国崇拜的主神和王权的保护神,如古巴比伦王国时的马尔都克神。但在两河流域,与埃及一样,一直未超出多神崇拜的阶段,一直未摆脱图腾崇拜和自然崇拜的羁模仿绊,始终是不成形的宗教占统治地位。
波斯帝国时产生了较为成形的宗教——琐罗亚斯德教,这是一个二元论的宗教。它以善恶二神(善神阿胡拉•马兹达和恶神阿胡拉•曼尼)的斗争为教义,号召人们同善神一起,与恶神斗争,它有自己的教义(虽然简单,但很明确)。该宗教的教义大概与农业部落和游牧部落,绿洲和沙漠的对立、矛盾有关。
希伯来人创立了以崇拜耶和华救世主(上帝)为内容的一神教——犹太教。尽管希伯来人的耶和华还未超出氏族部落神,民族神、护国神的阶段,而且具有独特的祭祀仪式和救赎理论,还未成为世界宗教。但它摆脱了图腾崇拜,自然崇拜的羁绊,在宗教发展史上超出了埃及和两河流域许多。正是在它的基础上,后来发展出了世界性的宗教——基督教,当然是经过脱胎换骨的改造。
⑦如据BE,Ⅸ,75,税收征收人向一些弓的份地持有者征税时,是从穆拉树的后代艾利勒—苏姆—伊丁之手得到税收的。
作者:
银色
时间:
2014-2-20 00:59
这些历史有些是传说吧,为什么历史中还有神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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