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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某贴所表达的概念,个人的一些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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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同意yuanjing兄的观点啊,存在即合理没错,但是却未必合情,楼主在7楼说““国家领导与妓女有染,是不是一种丑闻”,是狭义的去看待新闻的发生,而是国家领导人与婚外的异性有染,如白宫的实习生事件”,我看未必,即使那个领导是单身,比如丧偶,那这人如果招妓的话一样会是性丑闻,但是如果再婚就不会 。
我不否认有些人是家庭贫困才出来做,对于这样的我不会歧视,但也谈不上尊重。可是你能否认某些人是为了享乐才做的吗?对于这样的人我也要尊重?那么对不起我的道德观不允许这么做。引用一句话“我反对你,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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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503010329 金币 +4 认真回复,鼓励! 2009-7-7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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