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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恐吓槟榔妹“我混艋舺的” 后将手指插入其下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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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恐吓槟榔妹“我混艋舺的” 后将手指插入其下体

家住台北市的杨姓男子,被控今年8月6日下午1时,在台北市万华区的槟榔摊,见到年轻的槟榔西施,便恫吓“我是混艋舺的”,然后在店里直接将手强行伸入对方的衣服内摸胸,还用手指插入下体,涉犯强制性交、猥亵等罪嫌。

虽槟榔西施指证历历,但杨男始终否认犯行,台北地检署检视被害人验伤诊断书,并未发现女子阴部有任何新伤,另当时槟榔摊正在营业,还有客人来来去去、且案发当时,女子还与男友打行动电话聊天。检察官认为,若告诉人真遭到性侵害,应立即呼救或是趁机逃离,但被害人却没这么做,与常情不符,再加上无其他证据可证明杨男涉性侵,因此不起诉。


点评;台湾社会真是奇葩,男人好色很正常,下流就不应该了。这个男人既好色,又下流,显然不是什么像样的男人。台湾法院虽然对他免于起诉,但这号男人,迟早会再进监狱的,大号在等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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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浮空 金币 +4 感谢分享,论坛有您更精彩! 2013-11-5 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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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句话怎么说来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还有就是周瑜打黄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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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显是那男的威逼利诱,祸害人家小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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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那个女的想诬告那个人呢,人家法院都说了,没喊救命,不合常理,明显那女的不是什么好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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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估计是捅到那女的屁眼了~没爽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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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那个女的想诬告那个人呢,人家法院都说了,没喊救命,不合常理,明显那女的不是什么好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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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浮空 金币 -5 复制回复,扣5金币。 2013-11-7 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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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揩油是一定有的,否则哪2粒槟榔怎么能卖那么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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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在台湾槟榔西施就是站台小姐,是可以出钱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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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都是玩这个的,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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