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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粉进药店销售不是治本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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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粉进药店销售不是治本之策

从10月26日开始,11个品牌的婴幼儿配方奶粉率先在北京的药店开售,这是自今年6月份国家9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后,“试行药店专柜销售”政策的首次亮相,同时,这也被视为新组建的国家食药监部门下力气保障奶粉安全的重要举措之一。

  笔者以为,在销售环节加强奶粉管理当然是必要的,特别是在推广初期,只有4个国外品牌的奶粉和7个国内品牌的奶粉才有资格进入药店销售,这相当于国家“贴牌”的信誉担保,但从长远看,如果想指望这一举措来保证奶粉安全估计不现实,因为这毕竟不是治本之策。

  奶粉的质量保证涉及奶源质量、生产控制、销售渠道等三个环节,相比于销售环节,从奶源和生产环节提高奶粉质量才是更重要、更需要关注的。回顾这些年国产奶粉的信任危机形成过程,以及遭遇的诸如三聚氰胺等多次“滑铁卢”事件,有哪次是在销售环节出的问题呢?又有多少消费者是因为国产奶粉在超市销售转而弃之而去的呢?进口奶粉不也同样在超市销售吗?消费者为什么会厚此而薄彼呢?显然,奶粉问题的根本不是出在超市销售上。

  此政策的支持者认为,奶粉进药店销售有三大好处:一是药店的管理更加规范、更加严格,如药店需要考察供应商的资质、奶粉生产商的资质和各类检验报告、供货手续等等;二是药店销售可以查奶粉的可追溯信息,一旦出现问题可很快查到奶粉的生产信息;三是药店分布广泛,而且奶粉统一采购配送,减少中间环节,可以降低售价。对于第一点和第二点,笔者疑惑的是,难道超市销售奶粉就不看供应商的资质、奶粉生产商的资质和各类检验报告吗?难道阿猫阿狗都可以进超市销售吗?难道超市卖的奶粉出了问题,连供货商和生产商都查不到吗?当然不是吧。至于说到价格,我想首先这不是当下中国奶粉失信于民的主要问题,其次,药店销售成本比连锁超市便宜的逻辑,估计也没有几个人会信。

  另外,让药店来对奶粉把关其实也靠不住。一是药店没这个能力,问题产品往往也都有合法身份;二是药店能不能严格约束自己也很难说,追求最大利润是每个药店与生俱来的动力。2011年,哈尔滨曾破获两起特大假药案件,百余种假药被销往4个省区3000多家正规药店。显然,倘若药店见利忘义,并且政府监管又不到位,则“药店卖奶粉”和“超市卖奶粉”两者并无实质性区别。

  这些年来,我们遇到问题总喜欢参照欧美国家的做法,“奶粉进药店”这一政策就是参照德国、法国以及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做法。其实,放眼全世界,实施这一做法的国家并不多,美国就是例子。在美国买奶粉很简单,随便去个超市挑个你乐意买的牌子就可以,价格便宜,买得还放心。为什么?并不是美国超市就比中国管理得好。从1980年开始,美国就用药品法案来规范婴儿食品,从生产到发售都由FD A来监管。奶粉原料都必须经过G R AS认证(美国FD A评价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指标),奶粉配方要由FD A进行90天左右的预审审核,通过认证了才能生产发售,而且FD A人员还会不定期上门抽查。

  而国内呢?看看三鹿奶粉事件,哪个“毒奶粉”不是证照齐全?因此,奶粉安全的监管重心,还是应该放在源头,不能让任何劣质奶粉以合法身份流入市场,这才是最重要的。

  这需要我们在以下两个方面下功夫:
  第一,提高奶粉的质量标准,加强奶粉的质量监管。中国的乳业新标准曾被指“全球最差”,在标准上先“矮”人一截,你让消费者的信心从何而来?另外,“有标准不执行、有制度不落实”,“事前审批有好处争着干、事后监管吃力不讨好谁也不干”,这些都是中国政府市场监管部门的一贯通病,希望这次食药监部门的机构重新调整能带来新的变化。前段时间,媒体报道香港海关查携带幼儿奶粉出境就如查携带毒品一样严格,内地很多人甚为不解。其实,对香港海关执法人员而言,是否应该禁止携带奶粉那是立法会的事情,而既然通过立法了,严格执法就是自己的事。如此的刚性执法,相比之下我们的所有执法机关都应该好好学习。

  第二,整个社会要注重“道”的建设。也就是说,不管是个人还是企业,不能只顾挣钱,心中要有底线。从经济学鼻祖斯密开始的自由经济学派一直奉行个人的“利己主义”,认为“经济人”是利己的,而非利他的,这也是市场经济的理论基础。但是,市场经济中“利己”的理论有一个基本前提,那就是自由经济行为要有制度(法律)的约束和道德伦理(文化)的支撑。否则,“利己”也可能会鼓励人们为了经济上的“利己”而勤奋地撒谎,勤奋地害人,或不择手段地去挣钱,追求高效的好的市场经济便可能被搞成不择手段的坏的市场经济。

        不要忘了,亚当·斯密其实还写过《道德情操论》,韦伯写过《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阿马蒂亚·森写过《经济学与伦理学》,这些著作阐述的都是这样一个道理:即建立在市场经济基础上的现代文明不仅要建立在“术”和“制”上,更要建立在终极的“道”的基础之上,在奶粉的生产和监管中,这一点尤为重要!

评论:不从奶源和生产环节去考虑建立控制及追溯机制,却考虑奶粉进药店销售,纯粹是本末倒置!

[ 本帖最后由 wlx2006 于 2013-11-4 11:5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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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浮空 金币 +3 感谢分享,论坛有您更精彩! 2013-11-4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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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谁想到的这个办法,我猜想应该是自己家经营药店的人提出的这个办法。
如果奶粉有问题,或者有害。那在哪里卖又有什么关系呢?就是放到天安门去卖,又有什么意义呢?
为什么只想到加大监管力度,为什么不想如何监管呢?为什么不考虑加大处罚力度呢?
我记得一位著名笑星说过:卖假药?逮着就毙!我看谁还敢制假药!
结合现在的状态,我觉得这们笑星的办法才是治本的办法!
想想吧,多少幼儿因为奶粉问题而失去了健康?多少家庭因为奶粉问题而失去了欢乐?
如果这种事发生你家里,你又如何看呢?
所以,我觉得,奶粉,不是在哪里卖的问题,而是怎么处理制假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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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浮空 金币 +3 认真回复,奖励! 2013-11-7 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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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粉进药店销售,并不是将他提高到一个什么高度,大家没看到药店还卖日用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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