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文中的一股清流
乡村文其实不像都市文那么容易写,因为多数有闲心码字的人都没有足够的乡村生活经验,写出来的乡村文就是变种都市文,但在其中又要突出乡村特色,于是改名字就成了一个很好的选择,为小说选一个很直白的名字,如乡村...,山村...,再给角色取上一堆看起来土的掉渣的名字,如大脚、二蛋、三狗什么的,反正我看了很是难受。情节上也没有足够的经验,于是加入深山修仙、村霸斗争等看起来乡下风格满满的元素,这就像是很多导演声称要拍一部属于中国人的电影然后无一例外的安排上打洋人的情景一样,很尬很难受。
而这部小说至少在角色名上安排的比较恰当,并非土的掉渣,亦非书香气十足,很是大众化,或许有人不喜欢,但很少有人会讨厌,这就足够了;其次在情节上,可能是因为篇幅太短?其中描写的都很符合时代风格的内容,主角作为一个著名大学毕业生,回到家乡首先应该干什么?肯定不是进入官声纵横捭阖,创业致富才是绝大多数的人选择,如果再往下写的话,可延续当前内容,写主角事业一步步发展,生活感悟同时兼顾,最后事业生活爱情多向丰收,我觉得这就足够了,没有必要写那种种个田种出天材地宝世人震惊修仙医术升级都城来人求教等等内容。
缺点也很明显,篇幅太短,应该是根本就没写完。
总之,如题,乡村文中的一股清流,乡村文中的一股清流,乡村文中的一股清流,重要的事情说三遍;我上一次有这种感觉还是多年以前看棺材的田野花香的时候。